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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就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作出工作安排,要求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统一将每周三设立为“无作业日”。【详情点击:】

根据安排,小学阶段当日不布置任何作业,让学生彻底放下纸笔,自由安排时间;初中阶段当日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可结合学科特点布置阅读类、实践类、探究类非书面作业。同时提出作业“中断机制”:小学生超过21:20、初中生超过22:00仍未完成作业,可停止作业、按时就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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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场“减负”,有人欢呼雀跃,有人忧心忡忡,不同立场的观点交织,折射出教育减负路上,各方群体的期待与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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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最直接的快乐,藏在卸下作业的夜晚

对学生而言,“无作业日”是最直接的“解放信号”。一周紧绷的学习节奏里,终于有一晚可以抛开习题试卷,拥有一段完全属于自己的时光,去楼下跑跳、去睡个安稳觉,或是让高速运转的大脑彻底放空、发会儿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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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份快乐里也藏着忧虑,夹杂着难言的无奈。有学生吐槽,“周二布置双倍作业,周四再交呗”;也有学生发现,“无作业日”在实施中悄然变味,课后作业被挪到课堂内完成,减负初衷大打折扣。在升学压力的裹挟下,学生的欢喜终究打了折扣,成了“夹缝里的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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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盼孩子减负,又怕“减”了成绩

面对“无作业日”,家长的心情更像是被拧成了麻花。

一面欢喜,终于不用再陷入“陪写作业至深夜”的身心俱疲,孩子也不必挑灯夜战,以牺牲睡眠与健康为代价赶作业。有家长为政策点赞,“这个规定太好了,中途让孩子有一天时间锻炼下身体,补补觉,查漏补缺也是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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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焦虑同样如影随形,“无作业日”谁最开心?“好学生最开心,因为可以跟其他学生进一步拉开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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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一句“要不把录取分数也降一点,卷父母也不能往死里卷”,说出了许多家长的担忧。“无作业日”减了负担,会不会减了成绩?在如此“内卷”的大环境下,家长盼着孩子轻松成长,又担心孩子“输在跑道上”,这份矛盾让“无作业日”的喜悦变得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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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如何平衡“减负”与“提质”的天平

老师无疑是“无作业日”政策落地中最为两难的角色。

一方面,他们乐见孩子能够从作业负担中解脱,有更多时间去阅读、去实践、去发展兴趣,这是素质教育的初衷;另一方面,面对教学进度、考试考核、家长期许,不少教师只能选择“曲线落实”,将周三作业移至校内完成,或在周二、周四适当加量,用这种无奈之举维持稳定的学习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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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积极响应“减负”号召,又要守住教学质量底线,如何平衡“减负”与“提质”的天平,成为横在众多老师面前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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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融观点

“无作业日”不是“躺平日”,而是为教育适度“松绑”的契机——让孩子回归生活,让家长回归陪伴,让教育回归本质。

不可否认,在考试与升学的现实压力下,“无作业日”更像是一场戴着枷锁的起舞,政策落地仍面临诸多现实阻碍。但这一步,已经是教育减负路上勇敢而坚定的尝试。

“无作业日”究竟谁最高兴?这个问题的答案需要实践来证明。

当孩子能放下作业,在周三傍晚静候一场晚霞;当家长能放下焦虑,不必再为辅导作业熬至深夜;当老师能跳出教学压力桎梏,在课堂上多传递知识的乐趣;当“无作业日”、春秋假、作业“中断机制”等措施真正落地,当“少一点作业,多一点成长”成为共识,我们才能在教育的路上,走得更轻盈、更从容、更长远。

“减负”的征途或许漫长,但我们已经在路上。

对于“无作业日”,你怎么看?

你觉得“无作业日”,谁最高兴呢?

欢迎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记者:韩玉婷

编辑:陈丝华

值周:胡亚玲 张辉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第三章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在自然保护区开展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活动,依法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办理;涉及修筑设施的,还应当经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同意,但原有居民必要的生产生活活动、原有线性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活动以及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依据自然保护区规划修筑管护巡护、科研观测、科普宣传、防灾减灾等设施的除外。

在自然保护区开展调查监测、科研观测、标本采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要求,提交相关活动成果。在自然保护区开展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活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生态廊道、重要栖息地以及自然和人文景观的不利影响。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明确开展相关活动的边界、强度以及应当采取的保护性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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