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平安南澳消息,南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6年5月1日起启用交通违法群众举报平台,严查“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南澳公安交管大队对群众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核实后,录入交通违法系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序号
辖区交通违法行为1 南澳县 交通违法群众举报平台

1.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2.违法占用专用车道的;

3.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的;

4.逆向行驶的;

5.客运车辆超员或者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6.行经人行横道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的;

7.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8.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9.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0.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驾驶或者遗弃车辆,离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

11.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平安南澳等

ilove汕头 · 创作整理 |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