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娱乐玩具、“快乐气体”

不是解压良方、“安全无害”

而是

披着甜味外衣的健康杀手

它就是

“ 笑 气 ”

近日

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

破获一起非法贩卖

存储“笑气”案件

查获“笑气”12罐

涉案金额十万余元

近日

安庆市公安局民警

在对辖区涉“笑气”违法线索

进行全面梳理时

发现犯罪嫌疑人汪某

为牟取利益

非法购进罐装“笑气”

以隐蔽方式藏匿存储

利用社交软件

招揽客源进行销售

民警立即展开侦查

很快掌握其犯罪事实和活动规律

将犯罪嫌疑人汪某

成功抓获

现场查获罐装“笑气”12罐

涉案金额达十万余元

经讯问

犯罪嫌疑人汪某

对其非法经营“笑气”的犯罪事实

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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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汪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14名吸食“笑气”的违法人员

均被依法处罚

“笑气”——笑里藏刀

Q:

什么是“笑气”

A:

“笑气”即一氧化二氮,在室温下无色,稍带甜味,临床上常作为一种吸入性镇痛麻醉剂。吸入该气体可使人丧失痛觉、肌肉松弛、无故发笑,故被称为“笑气”。

Q:

“笑气”的危害

A:

“笑气”具备成瘾性和危害性。吸食“笑气”后血氧饱和度会迅速下降,由于缺氧会导致头晕、胸闷、肢体不受控制等一系列症状,反复吸入增加缺氧窒息的风险,大量吸入“笑气”会产生致幻、谵妄、神志错乱、视听功能障碍和肌肉收缩能力降低等一系列副作用。

同时,“笑气”会抑制人体对维生素B₁₂的吸收代谢,缺少维生素B₁₂会导致神经鞘的炎症,引起脊柱炎症、肌肉神经萎缩等症状,严重情况下会造成躯体瘫痪,甚至会危及生命。

警方提醒

“笑气”属危险化学品,无证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笑气,将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将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吸食、滥用“笑气”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将以非法使用危险物质予以治安处罚。

【来源:安庆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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