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一起危险驾驶案的卷宗,点击“智能审查”按钮,电脑屏幕上立刻弹出一个提示:“犯罪嫌疑人是否主动报警,需进一步核实。”这是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丁益在试用上海检察辅助办案多智能体时遇到的真实情况。
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数字检察建设新一轮三年规划,上海检察辅助办案多智能体和上海检察语料库亦全面上线,今后将成为上海检察官办案的重要“助手”。
“智能体之所以能发现问题,是因为它具备卷宗解析功能,可以自动比对侦破经过、嫌疑人口供等不同材料。”丁益说,智能体标出,嫌疑人口供称在醉酒后驾车发生追尾事故后,自己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待民警到来,但移送检察机关的材料仅认定坦白。
强大的分析能力,正是此次上线的智能体区别于以往数字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特征。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吴云介绍,智能体在检察办案行为全面线上化的基础上,深度推进专业垂直领域中通用大模型的应用,通过对检察办案电子卷宗的全量智能识别、提取和分析,提供案情速览、证据审查、视频分析、出庭示证、3D展示、智能语控等11个智能体功能。
一方面,智能体可以对案件进行智能解析与脉络梳理,以思维导图形式实现案件主要内容和核心关键点“一屏全览”,辅助检察官显著提升阅卷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对证据链进行智能校验,明确提示案件中存在罪与非罪、此罪彼罪的可能性,以及矛盾冲突的可疑点。
是否认定自首在量刑上会有一定差异,在智能体提醒后,检察机关依法引导补充侦查,证实了嫌疑人确有主动报警等行为,依法应认定为自首。“像这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醉驾案属于速裁案件,运用智能体辅助后,可以节省大量阅卷时间。”丁益说。
据悉,上海检察机关已梯次上线了涵盖32个刑事罪名智能辅助模型,累计为全市1.3万余起案件提供了智能辅助,相关案件的办理效率均得到提升。
以故意伤害案件辅助审查为例,在遇到复杂情节时,智能体能自动识别是否系亲友、邻里之间轻伤害的案件,提取正当防卫中防卫时间、防卫对象和防卫限度等关键定罪量刑的要素,提醒检察官注意相应处理结果,并附以相应的法律依据和类案参考。此外,智能体还能通过法律文书比对,有效发现侦查、起诉和审判结果在事实认定、罪名适用、量刑建议等方面的差异,有效提升办案和监督效能。
垂直领域大模型落地背后,需要大规模、高质量、安全合规的数据。上海市检察机关联合多家高校、科研单位共同制定了《人工智能-检察语料库建设导则》,明确了检察语料库数据资源、数据加工处理要求和系统管理机制。《导则》已由上海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是全国检察系统内首个语料库建设的团体标准。
“以故意伤害罪相关语料为例,资深检察官收集了故意伤害罪名相关的30余部法律、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对‘故意’‘伤害’‘轻伤’等重要法律名词进行专门性解释。”市检察院检务保障部副主任尚珂全介绍,在此基础上,梳理出“伤害行为”“正当防卫”“因果关系”等多个矛盾点分析的决策树,及一套完整的故意伤害案件审查规则,再选取50余个典型性案例撰写形成个案审查思维链,将抽象的审查规则进一步具象化。
“智能辅助只是检察官决策的重要参考、提升效率的辅助工具,而非代替检察官作出决定。”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强调,检察官在办案时仍然要坚持亲历审查,完成实质性判断。
原标题:《醉驾司机是自首还是坦白?上海检察官的“新助手”一眼看出矛盾》
栏目主编:王海燕
本文作者:解放日报 王闲乐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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