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宁波双鹿新时光食品有限公司因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被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甬鄞市监处罚〔2026〕2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宁波双鹿新时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提拉米苏产品标准错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该公司生产经营的咸奶油虎皮蛋糕配料中复合食品添加剂未按照要求展开,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宁波双鹿新时光食品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0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宁波双鹿新时光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14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志刚,隶属于宁波富邦控股集团。(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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