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家媒体报道,2025年1月5日,周某某经媒人介绍认识张某某,两天后双方订立婚约,周某某按习俗给付彩礼18.8万元、三金及车款5万元,共计23.8万元,双方举办结婚仪式共同生活但未办结婚登记。后周某某得知张某某患有尿毒症等多种疾病,张某某要求男方贷款600万元治病遭拒,双方协商退彩礼未果,女子张某某将男子周某某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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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某起诉后,法院判决张某某返还彩礼16.66万元(约70%),驳回其他诉求。

很多人不接为何如此判决?北京律师葛树春认为,判决核心法律依据及解读:一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本案中双方仅举办结婚仪式未领证,符合该条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但是双方同居了,所以只判返还70%。

二是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张某某婚前隐瞒尿毒症这一重大疾病(属影响婚姻缔结的重大疾病),违背婚前如实告知义务,对婚约无法继续履行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是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彩礼返还比例的认定原则,法院综合双方共同生活情况、彩礼数额及女方过错程度,未支持全额返还,酌定返还70%。

同时,驳回其他诉求系因部分款项性质不属法定应返还彩礼范畴,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也警示婚前应坦诚告知重大健康状况,践行诚实信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