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一级调研员刘建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吉安市委批准,吉安市纪委监委对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一级调研员刘建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建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擅权妄为,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接、政策扶持、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建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吉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中共吉安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建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吉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中共吉安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共吉安市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来源:廉洁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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