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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债利率回调影响,寿险公司资本空间持续承压,导致2025年三季度以来行业综合偿付能力显著下滑。详细 可见2025前三季度寿险行业净利润增62%,但偿付能力充足率比年初下滑20个百分点。
然而,监管规则为分红险和万能险提供了“缓冲垫”——允许其在计算最低资本时享受损失吸收效应调减。
那么,当前寿险公司纷纷转向主销分红险的业务结构调整,是否能成为缓解偿付能力压力的有效手段?
对此,我们将聚焦于分红险和万能险的损失吸收效应,分析其对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边际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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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计算分红险和万能险的损失吸收效应?
分红险和万能险的损失吸收效应,是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中的一个核心概念。
它是指保险公司在面临不利情景导致财务损失时,通过调低保单的非保证利益(如分红水平、万能险结算利率),让保单持有人分担部分损失,从而减少对公司自有资本的消耗。
简单来说,这是一种“风险缓冲机制”,它承认了保单持有人可以作为“减震器”来吸收一部分冲击,因此在计算监管资本时可以给予相应的“优惠”。
该效应仅适用于分红保险和万能保险,因为只有这两类产品具有“非保证利益”的特征。
设定损失吸收效应主要是出于以下两个目的:
(1)更真实地反映风险,避免风险资本高估。保险公司的实际风险并非所有业务都完全由股东承担。分红险和万能险的保单持有人实质上承担了部分投资风险。
如果监管资本计算不考虑这一点,就会高估公司的真实风险,要求其持有过多的资本,造成资本浪费。损失吸收效应通过量化这种风险分担机制,使得资本计量更加精准和科学。
(2)引导公司优化业务和资产配置。该机制为保险公司提供了明确的经营导向,鼓励保险公司发展分红险、万能险等业务,因为这些业务能有效降低整体的资本要求。
由于资本占用更低,保险公司更有动力将分红险和万能险账户的资金配置于收益潜力更高但风险也相对较高的资产(如未上市股权、基础设施等),从而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为保单持有人争取更高回报。
损失吸收效应是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中的一项重要机制,它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要求,进而影响其偿付能力充足率。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2号:最低资本》第十五条的规定,在计量保险公司的量化风险最低资本时,应扣除特定类别保险合同的损失吸收效应。而该效应的具体计算方法,则在第十九条中予以明确。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2 号:最低资本》第十九条明确给出了损失吸收效应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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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吸收效应对偿付能力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2025年,寿险行业特定类别保险合同的损失吸收效应规模约为2700亿元,占损失吸收效应调减前最低资本的比重约为10.3%。
然而,回溯自2021年以来的趋势,该比率呈现出持续下行的态势。这一变化与我们此前观察到的分红型、万能型保险收入占规模保费比重持续萎缩的现象高度吻合。
根据《保险年鉴》披露的数据,截至2024年,分红险与万能险(含投资款)合计占寿险公司规模保费的比重仅为29.2%,已降至历史次新低位,这直接削弱了行业的整体损失吸收能力。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损失吸收效应占比结束了此前的下滑趋势,与2024年基本相当,这一止跌信号表明,行业近年来大力推动分红险转型的策略已开始在2025年产生积极效果。
进一步观察发现,2025年四季度,损失吸收效应为偿付能力充足率带来了25个百分点的正向贡献。
然而,与2021年43个百分点的改善幅度相比,这一数值已出现显著回落,反映出其边际支撑作用有所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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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新型保险产品结构到底能否改善偿付能力充足率?
正如我们之前讨论的,分红险和万能险等新型产品具备“损失吸收效应”。这意味着在计算监管要求的最低资本时,监管规则允许将这部分可由保单持有人分担的潜在损失从风险资本中扣除。
因此,提高这类业务在整体业务中的占比,可以直接降低公司的最低资本要求,从而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
为此我们利用2021-2024年寿险公司217个样本点数据进行实证检验。
其中,分红万能业务占比是分红型保费收入、万能险保费收入(含保户投资款)之和占规模保费的比重。
从实证结果不难发现,分红万能业务占比提高是有助于提升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
但分红万能业务占比提高,其对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改善作用会逐渐边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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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寿险公司特定类别保险合同损失吸收效应占比排行榜
从描述性统计来看,2025年有66家寿险公司存在特定类别保险合同损失吸收效应,平均值为8.0%,加权平均值为10.3%,中位数4.6%,最大值为36.3%,最小值为0.01%。
“13精”给出了损失吸收效应占比排名前十公司。显然,这些损失吸收效应占比高的公司,都是新型保险业务占比高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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