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校长、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主任郑少华教授
2026年3月15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表决通过仅数日后,上海政法学院率先行动,举办第一届生态环境法典论坛,并正式揭牌成立“上海政法学院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作为国内率先成立的生态环境法典专业评注中心,此举被视为法学界服务国家重大法治建设、推动法典精准落地的迅速响应与责任担当。
近日,澎湃新闻记者就此次会议的意义、中心的未来规划以及上海政法学院在服务国家战略中的角色,专访了上海政法学院校长、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主任郑少华教授。
1. 为何在法典通过后立即成立评注中心?
记者:首先祝贺上海政法学院成功举办第一届生态环境法典论坛,并揭牌成立全国首个“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刚刚表决通过《生态环境法典》后,上海政法学院几乎是第一时间就举办了高规格的论坛并成立专业的评注中心。学校为何如此迅速地采取行动?这背后体现了怎样的考量?
郑少华:这首先体现了上海政法学院对国家法治进程的高度关注和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的责任感。《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典表达,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向制度化、体系化的关键一步。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实施的根基在于对条文精神的精准把握和学理支撑。作为一所政法类高等院校,上海政法学院有责任在《生态环境法典》出台之际,及时搭建起连接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的桥梁,打造生态环境法典研究的学术高地与人才摇篮。成立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是时代赋予上海政法学院的学术责任。上海政法学院通过有组织的科研,整合校内多学科力量,已经启动对《生态环境法典》条文的系统性、精细化研究阐释工作,探寻条文背后的制度逻辑,旨在为执法、司法和普法工作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持,助力《生态环境法典》实现预期的立法目标。
记者:上海政法学院在生态法典评注领域率先发力。学校在该研究方面有哪些优势?
郑少华:上海政法学院在生态环境法领域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扎实的研究基础。目前学校专门从事生态环境法的教师有9名,其中教授6名。整个研究团队实力强劲,梯队结构合理,理论基础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科研成果丰硕。生态环境法团队成员曾参与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长江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主持完成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领域国家级重大项目3多项,其他国家级项目10多项,推动了我国生态环境司法专门化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参与指导我国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在《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过程中,生态环境法团队积极参与立法工作的论证工作,提出大量的立法建议和对策,为我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贡献了“上政”智慧。完全具备支撑“后法典”时代生态环境法深度研究的能力。
记者:在论坛上,多位专家提到了法典“适度法典化”的特点以及实施后对地方立法进行清理、协调的紧迫性。评注中心将如何应对这一挑战,发挥其独特作用?
郑少华:“适度法典化”意味着《生态环境法典》和大量的生态环境保护单行法并存的局面。大量依据原有单行法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需要全面检视与调整。评注中心的任务之一,就是通过精研法典条文和精神,为这种系统性、分步骤的法规清理与修改工作提供清晰的学理依据和操作指引,确保国家法治统一,并提升地方环境法规体系的内部协调性和整体效能。我们的工作不仅是解释文本,更是参与构建一个以《生态环境法典》为统摄、各类法律法规协调统一、具有中国自主知识创新性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这要求我们打破旧思维,深刻理解法典编纂的内在逻辑和规则构造,以适应执法、司法的新要求。
记者:评注与官方发布的“立法释义”有何不同?
郑少华:官方“立法释义”至关重要,它阐明了立法目的和原意,是理解的起点。但释义书篇幅有限,且缺乏对司法裁判规则的动态整理。而法律评注是对立法释义的深度延伸和实践补充,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因此,评注将发挥三点功能:
第一是将法典的抽象语言,“翻译”成针对不同场景的具体适用规则。
第二是遵循法典的体例,将分散的立法背景、学术通说、权威判例、典型案例,乃至重要的技术规范,进行整合。
第三是为使用者明确法律适用标准,指明在某个问题下,存在哪些观点争议,主流实践是什么,以及不同选择背后的理由。这远不止于复述法条,而是在参与塑造法典的实施。
2. 评注中心将具体开展哪些工作?
记者:我们注意到,中心被命名为“评注中心”,而不仅仅是“研究中心”。这个“评注”二字,蕴含着怎样的独特功能与使命?
郑少华:与普通的研究中心相比,“评注中心”的定位更聚焦、更贴合实践,核心是通过“评注”实现理论与法治实践的直接对接,即对法典条文进行逐条、深入、系统地解读和法理挖掘,探寻条文背后的制度逻辑与价值导向。这不仅仅是学术研究,更是直接服务于法典的精准落地。中心将重点推进三项工作:
一是以评注中心为基石,深化人才培养改革。我们将围绕“一校一策”综合改革,以中心为基石,组建跨专业研究团队,整合法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力量,着力培育国家和上海亟需的高素质生态环境法治人才。
二是以深耕研究为核心,服务法典精准实施。这是我们的核心任务。我们将依托产教研协同创新团队,高效推进法典条文的逐条评注工作。这意味着要对每一个法条进行立法背景、规范目的、构成要件、适用要点以及与其他条款关联性的深度解读。同时,我们要将法典实施情况纳入“法治中国大调研”项目,跟踪研究法典在实践中的适用情况与疑难问题。并积极协助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清理与法典不一致的法规,为法典落地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
三是以多维传播为使命,推动理念深入人心。我们将组建高水平宣讲团,承担起多维传播的使命,通过举办论坛、讲座、出版通俗读物、参与媒体解读等多种形式,破解治理难题,向社会公众阐释法典所蕴含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核心价值理念,推动生态文明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让这部关系每个人福祉的法典从文本真正走向现实生活。同时加强国际传播,讲好中国生态法治故事,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记者:《生态环境法典》的内容横跨多个部门法,且与技术、政策紧密绑定。针对这部法典的评注工作,预计会遇到哪些前所未有的挑战?
郑少华:这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对《生态环境法典》的评注,不能简单套用《民法典》评注的模式,它必须是一场方法论上的革新。我们预计将面临三大核心挑战。
其一,评注对象的“超体系性”。《生态环境法典》本身是一个体系,但它背后关联着一个更庞大的“规范集群”。评注单一条文时,必须同步处理它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绿色条款的关联,与《刑法》中环境污染罪的关系,与党内法规、行政法规、地方立法的衔接,甚至要考量国际环境公约的相关内容。这要求评注必须具备超强的体系链接能力。
其二,法律判断的“科技依赖性”。《生态环境法典》中存在大量“环境风险”、“生态修复”、“损害评估”等技术性概念。一个排污行为是否构成“损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测数据和科学评估报告。因此,评注绝不能是纯法律逻辑游戏。我们必须与环境科学、生态学专家深度合作,在评注中引入对技术规范的解释,以及典型案例中技术证据采信规则的分析。这是中国法律评注中首次需要如此深度地“科法融合”。
其三,政策和法律的互动频繁。从《生态环境法典》的具体规定来看,《生态环境法典》中包含了大量的政策性规定,最典型的代表是第四编“绿色低碳发展编”。从生态环境治理的角度来看,政策性具有灵活性的特征,有助于政府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相关的政策。但是,这与法律所强调的稳定性存在潜在的冲突。《生态环境法典》评注将试图为两者寻找平衡点,为《生态环境法典》的实施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南。
记者:评注中心未来的评注成果将以何种形式呈现?
郑少华:成果的呈现形式直接关系到评注中心实际功能的发挥,因此,评注中心计划推出四类成果:一是以上海政法学院的生态环境法团队为核心,组织全国的生态环境法的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编写《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二是在《生态环境法典评注》的编写过程中,围绕其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攻关研究,帮助立法、司法和执法部门解决问题;三是围绕《生态环境法典评注》,出版相关的生态环境法教材和学术专著;四是推出《生态环境法典评注》线上平台,搭建生态环境治理各方主体沟通的平台。
记者:从更宏观的视角看,以“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为起点,上海政法学院是否在谋划一种可复制、可推广的“评注”模式,未来将其应用于更广泛的法律领域,从而服务于整体的法律体系构建?
郑少华:您这个问题点出了我们更深层次的思考。是的,我们确实将此次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的成立,视为一个重要的起点和试点。法典化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法治路径。《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第二部法典,其编纂与实施过程中积累的“评注”经验——包括如何整合多学科资源、如何连接理论界与实务界、如何系统梳理和协调新旧法律规范、如何推动法律从文本走向实践——都具有开创性和示范性意义。上海政法学院始终致力于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我们不仅在生态环境法治领域发力,也在深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型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未来,我们期待能将“评注中心”这种集约化、协同化、实践导向的研究与服务平台模式,根据国家法治建设的不同阶段和重点需求,拓展到其他重要的法律领域,形成一种可复制、可推广的“评注”模式。例如,在涉外法治、数字经济法治、社会治理法治化等方面,都可以探索建立类似的“评注”研究中心,为每一部重要法律的精准落地和体系化融合提供持续的学理支持和人才保障。最终目标,是希望以点带面,通过在一个个具体法律领域的深耕细作,搭建起从单部法典到整体法律体系的学理支撑网络和人才培养体系,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更系统、更持久的力量。这既是高校“为国育法治人才”初心的践行,也是我们作为法学教育工作者在“法典时代”的学术责任与使命担当。
记者:刚才您提到希望将“评注中心”的模式推广到更广泛的法律领域。那么,评注中心未来是否有计划面向我国所有的单行立法和法典开展评注工作?这背后的系统性考量是什么?
郑少华: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这确实是我们的长远愿景和学术抱负。将评注工作系统性地覆盖到更广泛的法律领域,不仅是可能的,更是建设高质量法治体系的内在要求。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这项工作的系统考量:
首先,是工作的广度与重点。根据最新统计,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共310部,构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前,法律评注在我国已取得初步发展,尤其在民法领域最为成熟,围绕《民法典》已产生了系列评注成果,评注作为一种学术实践,正从民法向更广泛的领域扩展,我国各部门法已普遍开展评注编写,一些核心期刊也开设了“评注”或“法典评注研究”专栏。但我们必须看到,仍有大量法律亟待系统、精细的评注。
因此,评注中心的未来规划是“立足基点,分层推进”。在深耕《生态环境法典》这一当前核心任务的同时,我们会前瞻性地布局几个前沿与重点方向:一是积极探索宪法评注,对于推进宪法全面实施意义重大;二是密切关注国家立法动态,例如新出台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以及未来可能编纂的其他领域法典,确保评注工作与国家法治进程同频共振;三是及时跟进《公司法》等经过重大修订的法律,通过评注阐释新规则、回应新问题。
其次,是这项工作的深层意义,我认为至少有三点:
第一,评注是一项“筑基”工程,核心在于培养法律思维。 对于法学院学生而言,评注不是普通的参考书,而是训练法律人“如何思考”的指南。它要求学生以法条为起点,运用文义、体系、目的等多种解释方法,去构建一个完整的法律论证。这能从根本上帮助学生完成从记忆知识点到掌握法律适用技能的转变,是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基础环节。
第二,评注是推动法律从“文本”走向“实践”的关键桥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评注通过逐条、精细化的解读,将相对原则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可供法官裁判、行政执法者操作的具体指引。它致力于梳理学术共识与权威判例,这有助于统一法律适用的尺度,是提升法律正确实施的技术支撑。
第三,评注是凝聚法律共同体智慧的实践平台。 我们理想的评注撰写,绝非学者闭门造车。它将广泛邀请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实务专家深度参与。他们的经验能确保评注面向司法实践中的真问题;而学者的体系化梳理又能将实践经验升华为理论。这种互动,能够持续反哺立法、指导司法、服务执法,整体提升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专业水准。
所以,面向更广泛立法开展评注,绝非简单的学术扩张。它是一项服务于法治中国建设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我们希望通过上海政法学院的试点与探索,能够为这种模式的推广积累经验,最终为形成一个更加协调、统一、高效的中国法律实施体系,贡献持续的学术力量。
3. 上海政法学院在涉外法治与地方合作中的角色
记者:上海政法学院近年来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方面动作频频。此次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的成立,与学校整体的发展战略,特别是与上海市司法局等实务部门的合作,有怎样的关联?
郑少华:上海政法学院正加快推进“一校一策”综合改革,近年来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方面积极作为。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的成立是学校落实“一校一策”综合改革的体现。未来,上海政法学院还将开展其他法律的评注工作。
为了更好地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上海政法学院历来重视与上海市政府各个部门的合作。上海政法学院与上海市司法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一直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双方在法治理论研究、法治人才培养、生态环境治理法治保障等方面已取得了良好的合作。上海市司法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深度参与了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的成立,未来各方将以《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合作,共同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同时,学校与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一直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
就在今年2月,我们与市司法局座谈,双方都强调了在法治理论研究、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化合作,合力推进涉外法治高地建设等重大任务。此次评注中心的成立,正是这种“府校合作”、“理论实务贯通”的具体体现。上海市司法局、生态环境局的领导共同为中心揭牌,法院、检察院系统的专家积极参与论坛研讨,这为我们中心未来开展理论实践相结合、强化实践指引提供了最宝贵的平台和资源。我们将继续凝聚校地、校企、校友合力,共同为法治中国、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4. 结语
记者:如果用几段话寄语评注中心和所有参与者,您会说什么?
郑少华:作为国内率先成立的生态环境法典专业研究中心,上海政法学院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将坚定法治自信、强化使命担当,积极回应生态文明建设法治需求、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打造环境法治研究高地、持续推进有组织科研、不断产出高质量成果。
中心将以深耕细作的治学态度,致力于法典条文的精研阐释与法理挖掘,探寻条文背后的制度逻辑与价值追求,搭建起从立法文本到司法实践的转化桥梁,让法典在具体案件中彰显力量。
中心将以开放合作的学术襟怀,整合校内生态环境法、经济法等多学科力量,联动国内外顶尖研究机构与实务部门,构建跨领域协同创新网络,推动中国特色生态环境法知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中心将以回应现实的学术情怀,坚持问题导向,将研究触角延伸至工厂车间、田间地头,推动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从“纸面上的法”真正转化为“行动中的法”,以法治方式守护绿水青山。
在《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之际,上海政法学院成立评注中心,将以此为新起点,聚焦学术、实践与传播,深耕不辍,致力于产出评注成果,培养专业人才,搭建共享平台,努力建成全国乃至国际知名的生态环境法治研究重镇,为法典的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智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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