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 火 令

清明节期间,群众返乡祭扫、踏青出游等活动频繁,在林区墓地焚香烧纸、燃放爆竹,在林区周边野炊烧烤,以及农事用火疏忽大意等行为,易引发森林火灾。3月25日,国家森防指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森防办发〔2026〕9号),提出“7个严禁”和“6个务必”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要落实预警响应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加强火源管控,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审批,同时强化应急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森林防灭火形势总体稳定。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2026年4月3日—4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含审批生产性用火)。对违反禁火令者,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全市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特此命令

福鼎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春季历来是森林火灾多发期

清明将至

如何防范森林火灾?

一定做到“7个严禁”“6个务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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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务必

1.务必大力推广绿色低碳祭扫,引导群众采取敬献鲜花、植树追思、踏青遥祭、时空信箱等方式追思缅怀故人。

2.务必加大宣传力度,在村(社区)、墓区张贴禁火通告、悬挂标语,利用大喇叭、微信群等高频宣传防火规定,积极营造“无火祭扫、共护青山”的浓厚氛围。

3.务必做到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关口前移,全力打通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4.务必保证扑火安全,第一时间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严格执行安全要则,确保扑救人员自身安全。

5.务必强化火案查处,快查快处快破火案,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火灾肇事者。

6.务必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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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林锈锈

审核:汪晶晶

监制:戴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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