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水泉镇乡村“法治带头人”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受访单位/供图
记者|潘巧
责编|张晶
正文共3212个字,预计阅读需10分钟▼
齐鲁大地,文脉悠长。从泰山之巅到黄海之滨,从黄河岸边到沂蒙山区,过去5年,山东立足省情实际,探索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宣传新路径。
2021年至2025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5年,也是山东省在法治轨道上奋力“走在前、开新局”的关键时期。5年来,山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中心大局,聚焦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深挖地方文化资源,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聚焦中心大局,以高质量普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黄河九曲,终入山东。作为黄河入海口所在省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重大国家战略,是山东的使命所在,也是“八五”普法期间普法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重中之重。
“黄河宁,天下平。”在山东沿黄九市,这句话有着更具体的含义。过去几年,一场名为“沿着黄河去普法”的专项行动在这里开展。活动覆盖菏泽、济宁、泰安、聊城、济南、德州、滨州、淄博、东营9个沿黄城市,面向沿黄地区群众宣传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其间延伸开展5期大型直播活动,法律专家走进直播间,围绕黄河保护、生态红线以及沿岸百姓关心的切身问题,与群众“面对面”交流。
“八五”普法期间,山东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推动普法内容与时代要求、中心工作、民生需求同频共振。
在济南,一支由律师组成的宣讲团活跃在机关、社区与校园之间。他们不讲晦涩的法理,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用“身边事”解读“大道理”。这支队伍,正是2022年6月济南市在全国律师行业率先成立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律师宣讲团。近4年来,他们已开展巡回宣讲超过1600场次,覆盖近30万人次。
放眼全省,山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推动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干部教育总体规划,融入学校教育体系,系统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优化营商环境的路上,普法同样精准发力。“八五”普法期间,山东省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领域持续发力,主动对接企业需求,推动普法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围绕这一目标,“百所联百会”“百所进百企”“律护企航”等活动持续开展,年均提供法律咨询3万次,排查化解风险11.2万条,惠及企业7600余家。
精准分类施策,提升重点群体法治素养
2025年5月22日,山东省检察机关法治巡讲团成员、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王凌月以《黑神话悟空戳破犯罪的面纱》为题,带领同学们循着“悟空”的脚步探寻犯罪行为及背后诱因,引导同学们识别犯罪行为,拒绝犯罪侵蚀。
这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法治教育进乡村进职校”专项巡讲活动中一堂寻常的法治课。针对法治教育开展不均衡、乡村地区相对薄弱的情况,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连续3年组织巡讲团深入偏远乡村,填补法治教育洼地。3年来,活动覆盖76所偏远乡村中小学校、职业院校的3.4万名学生、老师及家长,实时网络直播受众52.9万人。
“八五”普法期间,山东省摒弃“大水漫灌”的传统模式,坚持分类施策,针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基层干部群众等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量身定制普法内容,实现法治宣传从“广撒网”向“精准滴灌”转变。
聚焦青少年这一关键群体,山东省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要求,把法治教育融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整体规划,实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推动全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率实现100%,并建立履职管理机制,确保每学期授课不少于2课时。推动中小学普遍设立法治宣传橱窗、文化长廊等载体,广泛开展“晨读宪法”“模拟法庭”“法治课间操”“百人普法捉迷藏”等常态化活动,营造“浸润式”法治氛围。加强实践载体建设,全省共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262个。
针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山东省高标准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等实现常态化、制度化。青岛、淄博、潍坊、日照、滨州等市依托线上平台建立常态化学法考法机制,聊城、德州开设“一把手谈法治”栏目,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从机关校园走向基层乡土,普法的触角不断延伸。山东省在广袤的乡村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法治带头人”和3名“法律明白人”。26万人扎根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5万场,调解矛盾纠纷30万件。
结合移风易俗、“三下乡”等工作要求,山东省进一步强化对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治理能力。建立企业法律培训制度,常态化开展“法企同行”“法治体检”等活动,持续增强企业人员法治素养。针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及社会组织、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万家”“宪法十进”等系列普法活动,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结合地方特色,普法融入日常
每年农历正月十三、十四,烟台沿海渔村的渔民们迎来属于自己的节日——渔灯节。2008年,渔灯节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这个古老而隆重的节日里,普法志愿者们把法律知识融入民俗活动,使普法宣传和非遗传承有效结合。
普法不仅是条文的传递,更是文化的浸润。“八五”普法期间,山东省深挖地方文化资源,推动法治精神与齐鲁优秀传统文化、海洋文化、非遗文化深度融合,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具温度。
山东是儒家文化发源地,深厚的文化底蕴为法治宣传提供了丰富养分。在济宁曲阜,当地将“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等儒家治理理念融入现代法治宣传,在孔府、孔庙周边设置法治文化景观,让游客在感受传统文化的同时,领悟法治精神。在临沂,当地依托荀子“隆礼重法”思想,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将古代先贤的法治智慧与当代法律知识相结合,形成独特的法治文化景观。
当法治遇上“非遗”,古老的技艺也被赋予了新的使命。山东创新开展“非遗传承+普法宣传”项目,在7个市、11个县(市、区)先行先试。法治元素被融入山东快书、剪纸、木版年画、地方戏曲等非遗形式,创作出法治年画、普法小戏等作品。
法治文艺创作也在齐鲁大地持续涌现。山东省创新实施“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每年扶持一批主题法治文艺作品,并开展基层巡演,累计扶持创作120部法治题材文艺作品,举办16场巡演活动,线上线下场均观看量逾200万人次。
巡演的一大特色,是让法治精神与地方文化相融。在墨子故里枣庄,巡演推出《尚贤·以墨为道》,将墨子“兼爱非攻”“尚贤尚同”的思想与现代法治精神相呼应,让群众在家门口感受法治与先贤智慧的对话。在德州,大禹治水的传说代代相传,巡演以此创作《大禹治水》,将依法治理、共建和谐的理念融入其中。
山东是海洋大省,大陆海岸线长度约占全国的六分之一。沿海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与海洋息息相关,普法工作也因地制宜展开。山东省创新开展“沿着海岸来普法”“法治上渔船”等主题活动,护航海洋产业发展。烟台市深入挖掘明清海防、近代海洋贸易、胶东革命历史中的法治元素,形成开放、包容、创新、守法并重的海洋法治文化特色。
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同样依托山东深厚的地方资源。在淄博,齐文化博物院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在展示齐国历史的同时,专门设置区域解读“崇法重利”“以法治国”等齐文化中的法治思想。在烟台,芝罘岛海洋法治文化公园、莱山区“耕海一号”海上法治文化阵地,将法治元素融入海洋特色景观,成为群众日常休憩与学习的场所。在威海,刘公岛上的甲午海战遗址,既是历史教育的课堂,也设有普法宣传展区。在聊城,依托运河文化打造的法治文化长廊,让群众在散步休闲中了解法律常识。从陆地到海洋,从城市到乡村,山东的法治文化阵地覆盖广泛,每一处都与当地特色紧密结合。
“八五”普法顺利收官,山东省在法治宣传上迈出了扎实一步。面向“九五”普法,法治建设仍将在这片土地上持续深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