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11岁的小男孩,中午放学后,到邻居家去看小狗,回来的路上不慎摔倒,到医院去接受手术治疗。那晚,他妈妈给家里亲友打电话抱怨,出事那天下午,为了给儿子办理入院手续,请了半个小时的假,结果被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罚款100元!说单位领导没有一点人性!

我听了,也不由在心里暗暗吃惊:工作近40年,第一次听说向单位请假,还要被罚款的!这位年轻妈妈是在哪家单位工作啊,县内居然还有这么不人性的单位!

按照这位女士透露的单位请假标准,我默默地算过一笔账:请假半小时罚款100元,一天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请假一天就要罚款1600元!若是遇住婚丧嫁娶这种凡是烧锅冒烟的家庭都会遇到的家庭大事,大凡都得请假,而且请假大多也不止一天,那样的话,这些请假的工作人员,多半这个月就要白干了!

因为按照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我县属于一类行政区域,每月2350元,每小时23元!

更不要说有些行业如保育员、护士等等,她们的工资相对都较低,根本抵不住这种虎狼式扣款!

再说了,在所有涉及单位工作纪律的旷工、迟到、早退、请假等等形式中,请假是最不该扣款、罚款的那一种。因为,在现阶段,即便是在不缴纳任何保险、干一天说一天的民企私企,或者一个萝卜一个坑、离了谁地球就不转的工矿企业,若按国家相关劳动法规,也不会说一个月都没法定假期,大不了可以调休调假啊!

我就想知道“请假半小时罚款100”的这家虎狼单位,请假都要罚款的话,那么,消极怠工的旷工、迟到、早退之类,又该实行怎样的惩罚措施和手段呢?警告、开除、勒令离职?还是灌辣椒水、坐老虎凳、关集中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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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一般人的认知里,请假,顾名思义,就是因为特殊事情或有病,不得不中断工作时间,去处理这些家庭日常事务。既然是请求单位给的特别假期,单位领导又批准了,再罚款就毫无道理了!——如果你认为此时段此人此工作对于单位是必须的,那么员工请假你可以不批准啊;批准了就不要再罚款了!又批准、又罚款,这不是说嘴打嘴、出尔反尔吗?

莫非,这家单位的领导是神不是人,家里断子绝孙,一家老小脑袋都用铁箍箍着,四季平安无病无灾、没有婚丧嫁娶这些食人间烟火、有七情六欲的人间俗事?

如果有,领导们家里有事需要请假吗?请假单位需要罚款吗?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八个字多是平民百姓对为官者的殷殷期待!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有些单位领导为官一任,带给员工们的,多是心理阴影或精神伤害!

小男孩在医院的那些天里,妈妈只能在中午或晚上下班后,到医院里陪一会宝贝儿子,其他时间一直是他外公在陪他!

他外公透露,女儿在一家公立幼儿园工作,属于劳务派遣,“不是正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