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披露民事裁定书显示,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四川商投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四川商投资本”)破产清算申请。
工商信息显示,四川商投资本成立于2017年7月,注册地位于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但实缴资本仅700万元,注册资本实缴比例仅35%,远低于私募行业普遍的实缴标准。
Δ图据爱企查
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显示,四川商投资本资产总额合计1121.60万元,负债总额合计1411.5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负,已持续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完全丧失债务清偿能力。
股权结构方面,四川省商投产融控股有限公司为四川商投资本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35%;四川省中药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为第二大股东;四川展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华体之家投资有限公司、四川岷山集团有限公司各持股10%。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显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四川省属重点国企。
根据法院披露的裁定书内容,此次四川商投资本破产清算申请由四川川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黄谦、叶平、吴婕、陈英、肖鲲,以及A股上市公司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提出。
2025年,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0191民初9465号民事调解书,明确四川商投资本应向上述申请人支付975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因四川商投资本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程序中,法院经全面财产查控发现,四川商投资本名下虽有银行账户被冻结,但未查控到可供执行的足额财产,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同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已被涤除,主体经营管理处于失范状态。
2025年10月10日,高新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5年10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四川商投资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时任公司董事长白华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四川证监局经查明确认,四川商投资本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五项重大违规行为:
一是侵占、挪用基金财产,严重违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义义务;
二是管理、运用基金财产未恪尽职守,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三是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项,未及时填报更新从业人员信息;
四是未按规定保存基金业务相关资料,违反基金业务档案管理法定要求;
五是未建立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内控管理完全失范。
监管部门指出,上述行为已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白华英作为时任公司董事长、实际经营管理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管理职责,对公司多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从监管处罚到如今破产清算,仅间隔半年。
丨来源:全搜索观察综合报道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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