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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4月3日,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458,证券简称:时代新材)发布自愿性披露公告,宣布公司于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与多家风电主机厂签订了《叶片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约合人民币23.02亿元(含税),标的物为陆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

公告显示,此次签订的合同均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主要聚焦陆上风电项目。根据披露信息,公司此次未涉及海上风电叶片销售,所有合同金额均来自陆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具体合同构成如下:

风电项目合同金额(亿元)合同标的物叶片型号海上风电项目0海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陆上风电项目陆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6-10MW

时代新材表示,上述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公司已履行了签署合同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合同金额未达到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标准。同时,因部分交易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和商业敏感信息,公司在履行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程序后,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豁免披露。

关于合同对公司的影响,公告指出,虽然受合同具体交货批次及验收时间影响,对公司2026年当期业绩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但合同履行期间预计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特别提示了相关风险。一方面,合同的分期交付和收入确认节奏可能导致对2026年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国家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公司表示将积极做好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正常履行,同时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此次大额合同的签订,显示出时代新材在陆上风电叶片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有望为公司未来一段时间的经营业绩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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