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品油经营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近期,受国际能源市场形势波动的影响,国际油价震荡调整动,带动上游原料价格变动,部分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呈较快攀升态势。为维护成品油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经营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区各成品油经营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保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在醒目位置标识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优惠规则等信息。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虚假标价、模糊标价。
三、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和幅度内调整价格,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零售价销售,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不得提前或推迟调整时间,不得囤积居奇。
四、合理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
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调价幅度应当与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相适应。不得滥用自主定价权扰乱市场秩序,不得通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与其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变相提高价格。
自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成品油经营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或投诉举报发现的相关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广大群众若发现自身权益受损,请保存好证据,并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日
潮安区融媒体中心
本期编辑:郑荣
执行编辑:陈晓婉
编 审:刘俊雄
来 源: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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