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西的正月尾声,年例的狂欢正至沸点。游神的炮仗屑铺满村道,宴席的碰杯声此起彼伏,在这团圆气氛最浓郁的时节,黄某的世界却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在与孩子失联的一个多月里,黄某已经数不清是第几个夜晚没能合眼了。
三个星期前,黄某来到高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寻求帮助,怀里的文件袋装着她找回孩子的全部希望,也藏着一场以“团圆”为名的亲情掠夺。
承诺成空,探亲竟变恶意失联
黄某(女)与林某(男)于2024年1月登记结婚,同年2月儿子小明(化名)出生。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2025年8月,二人协商离婚,并在微信中达成共识:孩子由黄某直接抚养,林某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
2026年春节前夕,林某提出要带孩子回老家陪爷爷奶奶过年,并承诺年初四准时送回。尽管二人正协商离婚,但黄某不忍阻断孩子与祖辈的亲情,最终应允,并反复叮嘱林某照顾好孩子,每天保持视频联系。
可到了约定的日期,林某不仅未送回孩子,还切断了所有联系。慌乱之下,黄某先后三次报警、向妇联求助,可林某始终拒不透露孩子下落。
年仅两岁的小明自出生起从未离开母亲身边。长时间的强行分离,极可能引发孩子精神萎靡、夜哭不止、情绪异常等应激反应。走投无路之下,黄某向高州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高州法院审查认为,林某藏匿未成年子女、阻断母子联系的行为,已构成对监护权及未成年子女人格权益的持续侵害。黄某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据此,法院依法裁定:责令被申请人林某立即将婚生子小明送回申请人黄某位于高州的住所,交由黄某直接抚养、照顾;禁止被申请人林某以抢夺、藏匿等方式侵害申请人黄某对婚生子小明的监护权。
裁定书依法送达后,林某依旧置若罔闻。黄某遂向高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罗勇与团队第一时间启动全方位线索排查,却面临极大的困境。
林某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发送的释法信息也石沉大海,走访林某户籍地村委会,村干部也表示过年后就没见过林某一家人。
跨市寻踪,一线希望再度落空
就在一筹莫展之际,黄某突然想起一个关键线索:“林某婚前在惠州打工多年,在那边长租了一间房子,我还去过!”
有了新线索,就有破局的希望。罗勇没有片刻耽搁,当即带领执行团队连夜驱车400多公里赶赴惠州。
第二天一大早,执行团队便敲开了房东的房门。可房东的回答,让所有人的心再次坠入谷底:“林某去年年中就退租了,押金结清后再没来过。”
线索再次中断。执行团队迅速调整思路,开始从林某亲属关系网上寻求突破,经过多轮辗转,终于联系上了林某亲哥哥。起初对方闭口不言,执行团队反复释法明理,严肃告知其拒不配合、协助藏匿孩子将面临的法律责任,同时以情动人,反复诉说孩子的艰难处境。
法理和情理双重发力,林某哥哥终于松了口:“我只知道我弟弟和孩子在深圳,但具体地址我真不清楚,他从不透露,就是怕你们找过去。”
线索虽模糊,却是唯一希望。执行团队马不停蹄从惠州赶赴深圳,只为抓住这一丝能让母子重逢的可能。
多方联动,内外攻坚终破心防
深圳地域广阔、人口密集,仅凭“人在深圳”这一个模糊信息,想要找到刻意藏匿的人,等于大海捞针。
“不能坐以待毙,我们必须联动当地力量。”罗勇当机立断,带着执行团队先后对接了深圳市妇联、辖区居委会和派出所,详细说明案件情况,并出示相关执行文书,着重强调这是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紧急执行案件,请求多部门协同开展排查。经过多轮联动、信息比对与实地摸排,执行团队终于锁定了林某的落脚点——深圳市某偏远辖区城中村的一处民房。
锁定具体地址后,执行团队立即驱车赶往。城中村巷道狭窄曲折,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执行员张扬上前敲门,片刻,房门拉开一条缝,一名老太太警惕地探出头来。一看到法院执行制服,她脸色骤变,猛地就要关门。
“老太太,我是高州法院的执行员,这是工作证件和执行裁定书,我们来找林某和孩子小明的。”张扬语气平稳,却字字千钧。
“你们找我儿子和孙子干什么?他们不在!”老太太用身体堵着门,双手死死拽着门框。
现场气氛瞬间绷到极点。
“老太太,我理解您疼爱孙子,但孩子父母是法定监护人,享有平等的监护权。林某以过年为由带走孩子,拒不送回、恶意藏匿,违反了法律规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张扬冷静地向老人释明法律后果。
“您疼孙子,可孩子妈妈也想孩子啊。”一同前来的妇联同志也上前柔声劝导,“孩子才2岁,你们把他藏起来,不让他见妈妈,这对孩子的心理伤害是很大的。”
这时候,林某从屋里走出来,张开双臂挡在门口:“你们想干什么?我带我自己的儿子,犯了哪条法?”
“林某,我们今天来执行法院生效的人格权侵害禁令裁定。”执行员简振强耐心解释,“法院早已责令你将孩子送回黄某身边,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已经涉嫌违法。”
“我是孩子的亲生爸爸,我养他天经地义,你们凭什么管?”林某情绪越发激动。
“但你现在的行为,是在伤害你的孩子。”简振强的话像一把重锤狠狠砸在林某心上,“你口口声声说为了孩子,但这一个多月,孩子有过一天安稳日子吗?你是真的爱孩子,就不该让他活在恐惧和不安里。”
法理说透,情理戳心。林某的气势弱了下来:“我能给他更好的生活,跟着我才是最好的选择。”
“孩子要的不是多好的生活,是妈妈的怀抱。”简振强语气放缓,“你们忍心让他为大人的矛盾承受一辈子心理创伤吗?”
林某的肩膀慢慢垮了下来,半天说不出话。一旁的老太太也低头抹起了眼泪,不再阻拦。
“小明,妈妈来接你回家了……”看到黄某的那一刻,小明的眼睛瞬间亮了,猛地从沙发上跳下,跌跌撞撞地扑进她怀里。
黄某紧紧抱着孩子,泪流满面。小明把脸埋在妈妈的颈窝里,哭个不停,仿佛要把近一个月里的委屈与思念全都宣泄出来。
看着这温情的一幕,简振强继续对林某释法明理:“此次法院作出人格权侵害禁令并强制执行,核心是制止你们以‘爱’为名、突破法律边界的藏匿与抢夺未成年子女的行为,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与稳定生活环境,并非是对你们二人离婚纠纷中的子女抚养权作出裁判。你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仍依法享有探望权,但这份亲情要通过合法平和的方式行使,别让年幼的孩子为成年人的矛盾买单。”
初春的阳光穿过狭窄的巷道,落在紧紧相拥的母子身上。这场以爱为名的掠夺,终在司法的刚性与温度里,迎来母子团圆的完满结局。
(来源:高州市人民法院)
编辑:黄 茵
初审:李小玉
复审:林华善
终审:邹梦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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