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通过国家安全可靠测评的软件产品,给予每个产品最高100万元奖励,单家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出品丨自主可控新鲜事
本文内容来源于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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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杭州市新一轮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其中,在(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部分提到:对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研发的企业,对其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超过10%的部分,按照不超过该部分15%、最高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在(五)支持信创产品应用推广部分提到: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鼓励企业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适配认证测试,对通过国家安全可靠测评的软件产品,给予每个产品最高100万元奖励,单家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对通过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的产品,给予每个产品最高10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50万元。
以下为《若干政策》全文
杭州市新一轮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国际级软件名城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依法登记注册,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务的企业。
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一)鼓励高质量协同创新。鼓励软件企业联合用户单位、高校院所等,重点围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领域,结合通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类脑智能等风口潜力产业发展方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或共性通用技术的协同攻关。每年择优遴选不超过5个项目,按不超过项目软硬件实际投入30%的标准,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软件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研发费用持续增长、营收增速超过10%且研发投入占营收的比例超过10%的前50家企业(按申报企业研发占比和研发费用总量综合排名),对其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超过10%的部分,按照不超过该部分10%、最高5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研发的企业,对其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超过10%的部分,按照不超过该部分15%、最高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鼓励建设产业生态共性平台。支持软件企业联合相关机构建设开源社区、开源技术服务平台、软件测评中心、软硬件适配测试中心等产业生态共性平台;探索建设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出海服务平台,加快开拓国际市场。每年择优遴选不超过5个平台,按其上一年度对外服务收入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每个平台累计支持不超过2年。
三、加大市场推广力度
(四)支持首版次软件应用。将关键领域“补短板”、技术水平领先的产品优先纳入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对入选国内首版次软件产品,按认定之日起该产品年度实际销售额,给予不超过30%、最高100万元补助。
(五)支持信创产品应用推广。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鼓励企业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适配认证测试,对通过国家安全可靠测评的软件产品,给予每个产品最高100万元奖励,单家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对通过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的产品,给予每个产品最高10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四、壮大市场主体规模
(六)壮大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企业。支持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企业发展,对首次上规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补助;聚焦智能网联汽车、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航空航天、工业母机、新一代智能终端等领域,鼓励制造业企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软件业务(研发中心)剥离成立新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企业,对首次上规的,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七)推广软件质量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首次通过软件过程能力成熟度模型(CSMM)四级、五级,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四级、五级的软件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已经享受较低等级认证奖励的软件企业再次通过同类更高级别给予差额奖励。
五、营造软件产业生态
(八)支持开源生态建设。鼓励软件企业面向操作系统、数据库、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发布基础性、前瞻性的自主技术开源项目,对入选国家级开源机构托管的孵化期开源项目,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遴选优秀开源项目和基于开源项目开发的优质软件产品不超过10个,给予每个项目(产品)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九)加强产业人才引育。聚焦软件产业链创新链,加大力度引进国内外顶尖创新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和团队申报各级人才工程,按政策给予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开展人才自主评价,按政策给予一定的授权认定名额。
(十)加强金融领域支持。鼓励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和投资机构、行业领军企业等社会资本,重点投向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等领域关键项目。鼓励软件企业通过上市、并购重组、再融资、发行创新性融资工具等方式募集资金。鼓励银行开发软件特色融资产品,支持软件企业产品开发和市场扩展。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根据实际贷款金额,按最高1%的年利率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万元;政策性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5‰。
本政策自2026年5月27日起施行,由市经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本政策与本市各级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交叉、不一致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如遇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本政策所涉及补助(奖励、补贴)资金由市和各区、县(市)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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