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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11时34分,驾驶人冉某驾驶机动车在G65包茂高速公路上由酉阳往黔江方向行驶,途中因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被高速交警依法查处。经查,冉某行驶路段全程路况正常,无车辆故障、交通事故、人员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形,却擅自将车辆停放在应急车道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八十五条相关规定。高速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冉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据了解,酉阳至黔江全程仅87公里,沿线设有3个收费站、3个服务区,而冉某违法停车地点,距离最近收费站仅3公里,距离最近服务区仅10公里,完全具备就近停靠休整的条件,其行为属于典型的心存侥幸、漠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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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提醒: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专门用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以及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故障等紧急情况临时停靠。无故在应急车道停车,极易引发追尾、剐蹭等事故。高速公路行车如遇疲劳、如厕、接打电话等,应提前规划,驶入服务区或就近下高速解决,切勿在应急车道随意停车,共同守护高速公路通行安全。

来源:重庆高速交警三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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