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中国人寿财险)
以 案 说 险
一、案例简介
2024年5月,张某驾驶已投保交强险及100万保额商业三者险的小型轿车,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68岁王大爷发生碰撞,造成王大爷腿部骨折及车辆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张某因未礼让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王大爷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王大爷住院治疗3个月,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多项费用。理赔阶段,双方产生争议:王大爷主张其受伤前在某单位做更夫,要求赔偿误工费7500元,但因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提供误工证明材料,保险公司未认可此项损失。后期,王大爷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材料后,经保险公司核定并赔付误工费7500元,案件顺利结案。
二、案例分析
关于误工费赔付的认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也明确,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被侵权人能够证明存在因误工导致收入减少的,其误工损失应当获得赔偿。
实际上
保险公司审核误工费的核心在于核查伤者是否存在实际误工损失,并非仅以年龄判定是否赔付误工费。本案中,王大爷出具误工证明、事故前3个月的工资转账记录,上述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证实其确实存在稳定收入且因事故导致收入中断。保险公司据此按照实际收入水平及误工时间,核定误工费7500元,符合“以事实为依据”的理赔原则。
三、案例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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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应掌握的核心保险知识
误工费赔付不受退休年龄绝对限制:法定退休年龄并非误工费赔偿的“禁区”。只要能提供务工证明、收入流水、误工收入减少证明等有效材料,证实自身存在劳动收入且因事故导致收入下降,即可主张误工费赔偿。
解决争议有正规渠道:若对理赔结果有异议,可先与保险公司理赔专员沟通;沟通无果可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热线投诉;仍未解决可拨打12378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投诉维权热线,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正规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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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及理赔中的注意事项
明确保障范围:购买车险时,需了解交强险的法定保障责任及商业三者险的保额覆盖范围,根据自身驾驶情况选择合适保额,避免因保额不足导致后期赔偿风险。
及时固定证据:发生人伤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报案并保护现场;客户需妥善留存医疗费票据、病历、误工证明、收入流水等关键材料,为后续理赔提供依据;被保险人垫付费用时,要保留好支付凭证。
主动配合核查: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及材料收集工作,如实说明事故情况及损失情况;对理赔结论有疑问时,可要求保险公司出具明确的依据说明,避免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纠纷。
理性提供依据:维权需基于事实和证据,避免盲目主张不合理赔偿;投诉时应明确说明争议焦点(如理赔时效、材料认定等),而非单纯以“赔偿金额低”为由投诉,提高维权效率。
本案例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供稿。
本文旨在宣传普及金融保险知识,对部分专业名词进行口语化解读以便于消费者理解,不作为个案理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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