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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易感冒

各位车主、驾驶人

在注意天气变化的同时

还要注意一件事

服用感冒药后

可能出现嗜睡、疲倦感

会给驾驶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来看看下面这起案例↓↓↓

3月25日9时37分许,万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龙沙大队接到报警:348国道龙沙段发生一起单车交通事故,车辆侧翻无法移动。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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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事故发生时,驾驶人杨某某(女,33 岁)驾驶车牌号为渝 A04*** 的白色小轿车,沿348国道由万州往瑞池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348国道1024公里400米(龙沙镇永安路)路段时,突然方向偏移失控驶出道路,侧翻至路边沟渠,造成车辆受损。

所幸事发路段当时无过路行人,且驾驶人按规定系好了安全带,此次事故未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据杨某某陈述,当日早上其因感冒服用了感冒药物,服药后便驾车出门上班。车辆行驶至事发路段时,杨某某出现精神昏沉、困倦嗜睡症状,在迷糊中不慎打瞌睡,未能仔细观察前方道路情况并有效控制车辆,最终导致此次事故发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认定杨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这起事故给广大驾驶人提了个醒:要对“药驾”引起重视。所谓“药驾”,就是指驾驶人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后依然驾车出行的现象,其对于驾车安全的影响是很大的。然而,很多驾驶人对“药驾”并不了解,认为生病吃药和开车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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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驾”危害大

吃了这些药物最好不要开车

由于一些药物中含有抑制中枢神经的成分,人在服用后会产生嗜睡、头晕、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驾驶人开车时的反应力、注意力都会降低,影响驾车安全。《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也明确要求: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或对驾驶行为有影响的药物后,不应驾驶机动车。因此,驾驶人应慎用或少用此类药物,发现异状须立即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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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驾驶人在看病时就要主动表明身份:“我是司机”,或“我开车上班”,请医生尽量避免使用会对驾驶人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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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服药时要仔细阅读药品的说明书或是商品标签,特别是“用量、禁忌症和副作用”等说明。如果在事先不知要开车的情况下已经服药,而后又有事需要开车,应等药效消除后再开车上路,切不可为赶时间而不顾行车安全。

来源:万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