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战友在后台私信我说,他目前面临达龄退役,但由于个人情况比较特殊,不知该如何选择,所以今天帮他来分析讨论一下这个事情。

这位战友的基本情况是:今年40+岁,副Y职,面临达龄退役。如果选择转业安置的话,定为一级科员,月工资7000多,每月公积金1600左右,年底有10000左右的绩效奖,全年综合算下来大概有12-13万左右的收入。还有另外一条路,就是选择病退(得过抑郁症,但住院次数还不够,医疗未终结,但是病史也没入档案),按待遇14级来算,退休金加护理费的话每个月接近15000。想请教一下应该怎么选择。

对于他这个情况,我从病退、转业、逐月三个角度进行初步分析,结论如下:

一、病退(但是可能不符合条件)

病退无疑是最好的一条路,退役后的待遇也足够好,而且退役后可以好好调养一下身心。但是,病退这条路对于他来说似乎是走不通的,为什么呢?因为根据新版的军人评残病退评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军官因病作退休安置,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 经系统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后(以前是要求医疗期满);

2. 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

考虑到目前他的病史并未入档案,所以,接下来补录病史只是第一步,真正的门槛是通过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组织的医学鉴定。这个鉴定有明确的医学标准,不是有了诊断证明就能通过的。目前的病退评残标准没有变化,最新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标准依然是按照标准|总后勤部《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标准》(后卫[2011]844号)文件执行。

所以他这个病情要想通过病退病残估计难度比较大。主要有两点原因:

1. 住院次数不够:精神类疾病的医学鉴定,通常需要完整的住院病历和系统治疗记录(如复发性抑郁障碍需病程≥2年、系统治疗≥3次,仍有部分精神症状,如:幻觉、妄想、情感淡漠、意志减退、抑郁消极等 )。他自己提到“住院次数还不够”,这恰恰是目前无法通过鉴定的直接原因。

2. 补录无法改变已发生的事实:如果他现在补录病史,只能证明“现在有病”,但病退鉴定考核的是整个病程和治疗情况,包括发病时间、治疗是否规范、是否达到医疗终结等。这些事实已经发生,无法通过补录来“覆盖”。

所以,他目前这个情况,想要通过精神病类的医学鉴定,难度有点大。

二、转业安置

如果无法走病退这条路,转业安置其实也是一条不错的路,虽然待遇比不上部队,但起码足够安稳,对于他这种身体不太好的人来说,安稳无疑是最好的一份保障。而且,若抑郁症经医学鉴定被评定为精神障碍残疾等级(如五级至六级),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出现役后可享受相应抚恤优待,包括护理费(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25%)。另外,在转业安置中,残疾等级也可能影响岗位安排和待遇,例如优先安排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工作,或在积分选岗、考试考核中给予适当倾斜。

不过,考虑到40多岁的年纪被安置为一级科员,转业后的发展前景似乎也并不太乐观,当然如果只是为了求安稳,其实也无所谓了。

三、逐月退役

其实,如果重点为了调养身体,逐月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过这位战友并没有提到逐月这个事情,也许,逐月这个选项并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所以,这样看来,似乎只剩下转业安置这一条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