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是深圳有一个王先生立了遗嘱,把自己的财产都给了自己的女儿。
但是,他这个未成年的私生子,却把他告上了法庭。然后,这个法院据然给这个私生子分了遗产。
对于法院的判决,真的挺让人有点差异的!
很多人关心的一个问题,是这个私生子到底有没有继承权。在我们国家的法律里面,是私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是有同等的继承权利的。
对你没有听错!只要是有血缘关系,哪怕这个孩子的父母没有结婚,也可以跟婚生子女一样继承遗产。
只要这个孩子是未成年或者是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还是要给他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现在可能有人疑问,那私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同等的继承权力,那要婚姻干什么呢?
以前,我们可能认为婚姻是一个保护你的财产和传承的一个很重要的一个屏障。
但是现在因为有了这个私生子的这个继承权,那其实这个婚姻的这个经济的保护圈就被削弱了很多。
那这个原本很清晰的一个利益格局就会被打破,所以说这个也让婚姻本身的经济的安全感受到了挑战。
有很多人就会觉得我不结婚,我可以通过生孩子来获得财产上的利益。
确实,现在有不少的年轻女性就因为这个就开始考虑不结婚只生子。
那这个时候婚姻的这个约束力就都被削弱了,就会越来越像是一个可选项,而不是一个必选项。
现在,为什么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去支持私生子,能够获得和婚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呢?
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很多人都觉得孩子是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出身的,不应该为父母的这个决定去买单。
所以应该无论怎么样都可以得到一个基本的生活的保障和法律的保护。
可也有不少人对私生子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特别反对。
其反对的原因就是觉得这个会让婚姻变得不那么重要了,然后夫妻之间的财产也不再那么安全了。
这会让一些人觉得好像出轨或者说婚外生育的这个成本变得很低。
关于这个私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是有同等的继承权,朋友们是怎么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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