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事情说清楚
春秋航空一名飞行员,最近被人在网上造谣,谣言涉及其私生活并且还传被强制阉割,细节绘声绘色还配了图片,传播极快。结论已经很明确:当事人本人已发声明辟谣并前往派出所报案,春秋航空方面也确认这是谣言,同步报案。
好,故事说完了。
虽然说谣言止于智者。但在自媒体生态里,智者从来不写公众号(我当然也不是智者)——智者在评论区发了条"这是假的",被点赞了三下,然后淹没在五千条"细思极恐"里。
某些民航自媒体的生存路径
谣言出来的时候,他们写一波。标题大概叫"震惊!春秋飞行员竟然……"。
辟谣出来的时候,他们再写一波。标题大概叫"真相来了!春秋飞行员事件最新进展"。
这叫什么?叫二段式收割。跟做市商差不多,两头吃,稳稳落袋,全程没有一点愧疚。佛家说贪嗔痴慢疑,这是人性的底层代码,也是目前很多民航自媒体的流量操作手册。贪爆料、嗔正义、痴相信、慢先知、疑内幕——每一种情绪,都能触发可观的阅读量,都能精确打中某类读者的神经。
(你要问我会不会,我当然会。但我为什么不用或者用得比较保守呢,因为我要脸。)
问题是,这本质上不是在报道事件,是在挨个点开人性的按钮,看哪个键更灵敏,哪个字眼更能让人不假思索地转发。
长期这样玩,读者对民航行业的认知,就会变成一堆八卦碎片——而不是真正理解这个行业是怎么运转的。但很多民航自媒体账号不在乎这个,因为认知不付钱,流量才给钱。
飞行员,到底算不算公众人物?
这个问题值得认真回答一次,因为总有人用这个逻辑当挡箭牌。
飞行员持有执照,承担公共安全责任,这部分是公共属性,监督、讨论,都合理。但飞行员的感情生活、私人关系、身体状况——和他能不能开好飞机有什么逻辑关联?
没有。
有人惯用一句话:"你是公众人物,就要接受公众监督。"我每次听到这句都想反问:你说的"公众监督",是指监督他的飞行技术、安全记录、违规行为,还是指"我有权围观并传播他的私生活"?
这两件事差了不止一个银河系。
民航从业者的私生活,不是公共议题。就这一句,不打算加"但是"。
法律那块,认真说一遍
很多人觉得在网上发帖造谣,顶多道个歉,删个帖,最多平台封号了事。
这种想法叫"法盲自信"——跟"法盲勇气"是同一系列产品。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传谣同时损害了春秋航空的商业信誉,再加一个名字: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法》第221条,两年以下,并处罚金。
另外提示一下,那些自媒体发帖的截图、传播记录、阅读量、转发路径,全都可以作为证据留存。
不要以为帖子发了,流量赚到了,然后删了,事就没了。幼稚!
说说我自己
我做这个号,目的之一是赚钱,不遮掩。
但我有一条标准:这件事在我的认知框架里,有没有另一种解读的可能?有,写;没有,不写。
不是因为高尚,是因为:第一,我做律师,知道什么钱不能赚;第二,我知道如果我写了那种东西,评论区第一条一定是"你变了"。
这种社死,比没流量更难受。
其实一直有广告商找我,给报价,但内容一看,很刑啊。那些很多都是游走在刑民交叉地带,有的已经明显越界还不自知。我拒了。但有一次后来对方告诉我,他们联系了另一家比我大点的民航自媒体,接了。
我不说是谁,只说一句:胆子比底线大的,迟早要试试法院的门宽不宽。
我也反思过我这个账号是不是因为承载了太多目标——要输出思考、想赚钱、还居然想站着赚钱,所以自然顾虑很多。但有些号确实是指着自媒体过活的,对他们来说这就是个生意而已,什么赚钱搞什么。
这逻辑我理解,但理解不代表认同,更不代表可以拿飞行员的名誉当耗材。
最后说一件实际的事
春秋航空作出声明以及报警很好,但如果公司法务部出动会更好。
针对那些传谣的民航自媒体逐一追责,让这件事成为一个有结果、有判决、有赔偿的案例——让下一个想靠谣言捞流量的账号,在动键盘之前认真想一想:
文章写完,等来的会不会是一份律师函。
全文完,如果觉得不错请关注与三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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