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邯郸日报)
转自:邯郸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我局拟收储两宗国有土地,一、位于肥乡区经济开发区新华南街东侧、幸福路北侧,河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证号冀(2025)肥乡区不动产权第0014378号,证载面积3272.02㎡,用途农村道路,本次拟收回证载面积:3272.02㎡。二、位于肥乡区经济开发区建设街与振兴路交叉口东北角,河北金五星贸易有限公司,证号冀(2021)肥乡区不动产权第0001391号,证载面积78577.30㎡,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本次拟收储面积:30790.67㎡。
上述土地如有权属争议、土地抵押、法院查封等情况,请相关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邯郸市肥乡区土地储备中心联系,否则,视为无异议,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8556530 陈先生
2026年4月3日
公 示
孟瑞英于2013年12月24日购买位于肥乡区长安路中段北侧永富新天地F4—A41。如有产权纠纷,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邯郸市肥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8室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满后,孟瑞英将申请办理房屋备案登记。
2026年4月3日
公 示
陈海新于2013年7月29日购买位于肥乡区长安路中段北侧永富新天地F2层A58号商铺。如有产权纠纷,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邯郸市肥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8室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满后,陈海新将申请办理房屋备案登记。
2026年4月3日
公 示
张跃民于2013年4月10日购买位于肥乡区长安路中段北侧永富新天地F3层B09号商铺。如有产权纠纷,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邯郸市肥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8室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满后,张跃民将申请办理房屋备案登记。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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