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成果,将公平入学延伸至普通高中阶段,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与前两年相比,今年首次将普通高中招生全面纳入治理范围,并明确提出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
通知明确八项重点任务,剑指各类违规招生行为。中小学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择校费”“意向金”,或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赞助挂钩。
针对普通高中招生乱象,通知特别强调:部属高校附中、省属高中、设区的城市高中一律不得违规面向县域掐尖招生,切实保障县域普通高中发展空间。同时,认真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的政策,严禁以指标到校名义变相跨区域抢生源。
在义务教育阶段,均衡编班成为今年一大亮点。通知要求,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必须向社会公开,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教育部明确,对以“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变相设立重点班的,一律严肃查处。
此外,通知还要求强化资源前瞻布局,建好学龄人口预测数据库,做好学位预警;保障随迁子女入学,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持续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因地制宜制定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实施办法。
为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教育部将于4月至9月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平台设立“中小学违规招生问题”专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须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核查。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行政部门及学校负责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坚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原标题:《教育部:严禁任何形式“掐尖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设重点班、快慢班》
栏目编辑:陆梓华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马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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