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具有视频功能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手持式计算机平板电脑、电视、投影仪及其组件和模块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6年3月18日作出的初裁不予复审,即基于双方和解,终止本案对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等的调查,拒绝对有限分发的申请。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