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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案例曝光

安全生产问题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抚琴街道组织本单位专业力量,深入生活生产经营一线开展指导服务,排查发现突出隐患、典型案例,现予曝光,以作警示。

本期安全隐患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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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一

  • 点位1:为民路87号1栋3单元

  • 存在问题隐患:疏散通道处堆放杂物,堵塞逃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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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

    检查人员发现此类情况后,要立即联系责任人对疏散通道进行清理,确保通道畅通。

  • 限定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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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二

  • 点位2:营和街55号

  • 存在问题隐患:电瓶车堵塞疏散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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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

    检查人员发现此类情况后,要立即联系责任人对疏散通道处的电瓶车进行驶离,确保通道畅通。

  • 限定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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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三

  • 点位3:二环路北一段26号(沙湾商寓)

  • 存在问题隐:电瓶车停放于仓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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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国通用)第二十三条:仓库属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禁止带入易燃易爆风险物品(电瓶车电池属高危)。

    检查人员发现此类情况后,要立即告知责任人将电瓶车转停于专用电瓶车停车处。

  • 限定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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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四

  • 点位4:光荣北路80号院落门口街面

  • 存在问题隐:动火作业未配备完善灭火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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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 相关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明火作业(电焊、气焊等)必须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含配备灭火器材)。

    检查人员发现此类情况后,要立即阻止当事人作业,在当事人配备完善的灭火设备前不得开展动火作业。

  • 限定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上期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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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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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后对比

抚琴西南街8号附11号,商铺内液化气罐存放超标,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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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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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后对比

沙湾东二路5号(全家超市) , 近期在检查中发现全家超市启用了冻库用于存放物资但未在冻库门外张贴有限空间警示标志 ,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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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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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后对比

二环路北一段26号(沙湾商寓),疏散通道处堆积杂物,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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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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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后对比

二环路北一段26号(沙湾商寓),电瓶车停放于室内,已整改

抚琴街道将继续督促各企业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问题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欢迎各位市民积极参与,举报身边安全隐患。

抚琴街道办事处提醒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生产安全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