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单依纯和李荣浩的音乐版权纠纷霸占热搜。在吃瓜之余,知酷文旅聊聊音乐版权和旅游景区那些事儿。
在旅游景区尤其是主题乐园,为了营造更好的氛围,播放背景音乐是常有的事儿。然而放歌这件事背后有着复杂的版权纠葛,不少旅游景区为此吃了官司。至今还有很多旅游景区不知道音乐版权的风险,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涉及音乐版权的法律诉讼。
景区放歌自由的时代
中国的营业场所背景音乐的版权收费,始于2001年,原因是中国2001年加入WTO,各项法规也与国际接轨。在此之前,饭店、酒店、超市、咖啡厅、KTV、主题乐园、旅游景区等,对背景音乐是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是否侵权属于法律的模糊地带。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明确了营业场所放背景音乐需取得授权,这拉开了旅游业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长达20多年的版权拉锯战。
2001年,北京63家宾馆和酒店向音著协集体购买版权,成为第一批获得音乐授权的酒店。后续各地酒店陆续加入音乐付费的阵营。当时的收费标准是按床位数收费,每个床位每年缴纳21元的音乐使用费。
2002年,主题公园大连圣亚向音著协购买版权,成为第一家为音乐付费的旅游景区,每年费用9900元。这个金额是双方协商的,当时还并没有旅游景区音乐版权的统一收费标准。
后续的发展中,酒店宾馆是音著协维权的重点。酒店宾馆数量多、标准化程度高,对背景音乐需求高,且有饭店协会这个统一的组织,一次协商能解决一座城市大部分的中高档酒店。因此,中高档酒店宾馆很快都被音著协纳入“囊中”。
而旅游景区分布分散、数量少、非标程度高,有些景区放背景音乐,有些不放,一对一维权效率很低。即使维权成功,当时单个景区一年才几千元授权费,维权的“性价比”很低。
版权人放松维权,旅游景区自然培养不出付费习惯。许多旅游景区压根没意识到播放背景音乐还需要买授权。不知道要交钱、不知道向谁交钱、不知道怎么交钱,是当时旅游景区的普遍情况。
第一家被音著协告上法庭的旅游公司,是2008年的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公司,也即曾经的上市公司京西旅游,后变更为北京文化(SZ.000802)。不过,京西旅游并非因景区业务被起诉,而是旗下宾馆内的KTV。KTV是音著协极为重视的维权领域,为了证明京西旅游的KTV侵权行为,音著协专门带着公证处人员现场取证,公证人员将侵权证据刻录成光盘,随后发起诉讼。耗时近两年的诉讼,最终该案京西旅游赔偿了音著协4.8万元。
从该案可以看出,音乐的维权费时费力,如果KTV不是音著协极为重视的行业,大概率不会去管旅游企业的音乐侵权行为。
诉讼倒逼音乐版权意识
音著协什么时候开始重视旅游景区的?其实是2016年,那一年上海迪士尼乐园开业,国际乐园巨头尊重版权且付费能力强,引来了音著协的关注。这一年音著协制定了主题乐园的音乐收费标准,年度门票营收的0.4%,按照这个标准,音著协每年能从上海迪士尼获得数百万元的版权费。
尝到上海迪士尼的甜头之后,音著协加强了主题乐园的维权行动,向各家主题乐园公司发起谈判。杭州宋城乐园、华谊兄弟电影乐园等陆续成为音著协的客户。
2017年,在欢乐谷这里,音著协碰了钉子,欢乐谷拒绝与音著协合作,理由是音著协“漫天要价”。于是,北京、上海、深圳的欢乐谷被音著协陆续告上法庭。
其实,北京欢乐谷早年也是音著协的客户,2006年-2009年曾合作3年,每年3万元版权费,后续双方联络中断,没再交钱,音著协也没纠缠。2017年音著协重新找上门,要求按照门票收入的0.4%缴费,并且规定了最低20-28万元的保底授权费,这让欢乐谷难以接受。
“只是放个歌而已,居然想从门票收入里抽成,你想钱想疯了吗?”这是许多旅游景区的内心写照。
2018年,各地欢乐谷的官司陆续判下来,上海欢乐谷判赔1.6万元,深圳欢乐谷两场官司分别判赔2万元、3万元。
这场官司,看似欢乐谷败诉赔钱了,但实际上是双方的一次拉锯。景区背景音乐使用费,难道是音著协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吗?音著协制定这个收费标准时,和旅游景区商讨过吗?今天定门票收入的0.4%,明天会不会涨到1%、2%?
面对音著协的“漫天要价”,景区要获得讨价还价的主动权,就要打官司。官司输了判赔几万元,赔的钱远远低于音著协的要价。这样,音著协就不得不回到谈判桌上,和景区好好协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授权费。
所以,欢乐谷看似输了官司,其实是赢了谈判的主动权。
音著协的不交费就起诉的做法,当然令旅游景区十分不爽。但如果没有音著协,景区在音乐版权上会更麻烦、代价更高。典型的例子就是宋城演艺的《丽江千古情》。
宋城演艺很早就向音著协缴费,但音著协的歌曲版权并未覆盖所有音乐人和音乐公司。音著协的版权来自音乐人和音乐公司的授权,还有很多未授权的歌曲,版权极为分散,旅游景区很难知道该向谁要版权。
2019年,宋城演艺的《丽江千古情》被北京百慕文化公司告上法庭,因其中使用了百慕公司的《纳西情歌》,这首歌的版权并不在音著协,而是百慕公司独家拥有。比较严重的是,《纳西情歌》不仅在景区当背景音乐,还被用在了演出环节,是《丽江千古情》表演的一部分。背景音乐侵权,和演出内容侵权,这属于两个性质。百慕公司向宋城演艺索赔661万元,最终法院判赔81万元。81万元,也是旅游景区音乐侵权案例中赔偿金额最高的。
这个案例说明了景区音乐版权的复杂性。有音著协的存在,相当一部分音乐的版权是明确的,得到授权就能使用。如果没有音著协,每首歌背后都有一家音乐公司,景区放一天的歌,可能有多家音乐公司来“敲竹杠”。
目前,上海迪士尼、北京环球影城、欢乐谷集团、宋城演艺等大型主题乐园、连锁企业、上市企业陆续养成付费习惯,规避了很大一部分版权纠纷。然而,还有很多旅游景区是自由放歌状态。针对这一情况,音著协正在把旅游景区作为重点维权领域,从原来的只盯头部景区、标杆景区扩大到更多腰部景区。
2025年,音著协接连起诉了芜湖方特乐园、哈尔滨冰雪大世界等文旅景区,这意味着旅游景区又将迎来一场音乐维权风暴。
看到这里的读者,可将该文转发给你做景区生意的朋友,提醒注意音乐版权风险,避免成为音著协下一个“猎物”。
作者|王薪宇
编辑|小知知
图片来源|社交媒体、摄图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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