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房四平:1999年鹤壁奸杀大案,一脚跺夺命,狂言干一个赢一次

1999年11月22日,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内,气氛凝重得令人窒息。被告席上,一个体态中等、脸型偏瘦的男人端坐其中,两寸长的“刺儿发”桀骜不驯,厚嘴唇上的黑胡子微微翘起,褐色的小眼睛在法庭里不停骨碌转动,那眼神里没有丝毫愧疚,只有令人不寒而栗的凶光。他就是房四平,时年28岁,这一天,他站在了审判席上,接受法律对他累累罪行的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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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法庭的指控,房四平异常平静,甚至带着几分轻松,仿佛在讲述一件与自己无关的琐事。他不仅坦然承认了被指控的罪行,更当庭供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秘密:他从事杀人、强奸等罪恶活动的次数,至少在200次以上,夺走的性命远不止最初核查的8条,保守估计在25到30人之间。这个数字,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不寒而栗,谁也无法想象,这个看似普通的男人,手中竟沾满了如此多无辜者的鲜血。

房四平的罪恶,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贫困、暴力与冷漠的土壤中,一步步滋生、发酵,最终长成了吞噬生命的恶魔。他1971年出生在河南省商丘夏邑县一个极其贫困的农家,父亲房根生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却常年酗酒、脾气暴烈,醉酒后对妻儿拳脚相加是家常便饭;母亲李氏性格懦弱,在长期的家庭暴力中变得沉默寡言,对孩子们几乎不管不问。房四平是家中最小的儿子,上面有三个姐姐和一个哥哥,因超生,家里被罚款罚得几乎揭不开锅,他从记事起就没穿过一件新衣服,全是捡哥哥姐姐剩下的旧衣,饥寒交迫与父亲的暴力,在他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村小学的老师回忆,房四平从小就不合群,性格孤僻乖张,下手极狠,常常与同学打架,有一次竟把一个比他高半头的男生打得鼻梁骨折。他成绩一塌糊涂,读到二年级就辍了学,从此整日在村子里游荡,偷鸡摸狗,成了远近闻名的“小混混”。1984年,13岁的房四平遭遇了人生的第一个变故——父亲因酗酒过度引发脑溢血去世。这本该是他收敛心性的契机,可事实恰恰相反,父亲的离世,仿佛解开了他身上的最后一道枷锁,母亲管不住他,哥哥姐姐各自成家后也不愿多管,他彻底成了一匹脱缰的野马,开始肆无忌惮地放纵自己。

此后,房四平混迹于乡镇的赌场和录像厅,那些充斥着暴力、色情的港台录像带,成了他最初的精神食粮。他痴迷于黑帮片中的“老大”,学着他们抽烟、喝酒、说脏话,幻想着靠拳头闯出一片天,骨子里的阴鸷与狠劲,在这段时间里愈发明显,村里的老人们都说,这个十几岁的少年,眼神里透着狼一样的凶光,让人后背发凉。1988年,17岁的房四平长成了身板结实的青年,小偷小摸已经无法满足他内心的欲望,他的恶念,开始朝着更可怕的方向蔓延。

那年夏天的一个傍晚,房四平在村口遇到了邻村一个13岁的女孩,女孩扎着羊角辫,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地放学回家。房四平后来供述,当时他“脑子里突然一热,觉得非要干点什么事不可”,他强行将女孩拖进路边的玉米地,用极其野蛮的手段实施了强奸。案发后,女孩家人迅速报案,房四平被夏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入狱,可这段牢狱生活,不仅没有让他悔过自新,反而成了他“犯罪深造”的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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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狱中四年,房四平观察老犯人的作案手法,学会了更多反侦查技巧,更重要的是,他的心被磨得愈发冷酷无情。他曾向办案人员坦白,在监狱里他想明白了一件事:“我这样的穷人,要啥没啥,女人看都不看我一眼,那我就自己抢。反正烂命一条,多活一天赚一天。”为了争取减刑假释,他在狱中表现得异常“老实”,积极劳动、服从管教,甚至开始读书认字,伪装出一副悔改的模样。1993年,他因“表现良好”被假释,提前两年半重获自由,走出监狱大门的那一刻,他心里没有丝毫愧疚,只有一个念头:“这回出来了,可得好好‘玩玩’。”

出狱后的房四平回到夏邑老家,可村里人对他指指点点,没人愿意亲近他,更没人肯把女儿嫁给他。这种被社会抛弃的愤恨,让他对所有人都生出了仇视之心。他辗转来到鹤壁,在一家小煤矿下井挖煤,后来又跑到山西灵石县搞建筑,而他所说的“玩玩”,根本不是普通的闲玩,而是“玩偷”“玩抢”“玩强奸”。从1994年年初开始,他在山西灵石、介休、交口一带流窜作案近一年,能抢就抢,得奸且奸,把当地搅得鸡犬不宁,百姓苦不堪言。

房四平之所以能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横行河南、山西两省四市,犯下数十条命案却迟迟未能落网,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的社会背景密不可分。那时,人口大规模流动刚刚兴起,数以千万计的农民离开土地,涌入城市和矿区寻找出路,可相应的户籍管理、治安防控体系却严重滞后。暂住证制度形同虚设,用工单位对雇佣人员的身份核查极不严格,煤矿、建筑工地等地方,成了外来人口混杂的“灰色地带”,这让房四平得以像一条游弋在浑水中的鳄鱼,自由穿梭于两省之间,几乎不受任何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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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当时刑侦技术的落后,也给房四平的逃脱提供了可乘之机。1999年之前,基层公安机关普遍缺乏DNA鉴定等现代技术,指纹比对依靠人工,效率低下,容易遗漏;各地公安机关之间的信息沟通,主要依靠电话和公函,跨省协查往往需要数月时间,信息不对称让他屡屡逃脱法网。房四平在法庭上叫嚣“要侮辱一下公安局”,固然是他狂妄本性的暴露,但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公安部门面对流窜惯犯的无奈。他甚至会在作案后,混在围观人群中“欣赏”自己的“作品”,还主动和公安人员搭话打听破案进展,这种极端的挑衅,恰恰是他对当时破案能力的不屑。

从1995年开始,房四平的罪恶行径愈发疯狂,他形成了一套固定的作案手法——惯用脚猛跺受害者的肚子,叫嚣着“一脚跺下去就没声了”,被他加害的妇女中,近半数都被跺成了肝脾破裂。这种凶残的手法,源于他对暴力的迷信,他认为只有把人打晕打死,才能彻底控制对方,才能确保自己不被指认。而他的犯罪动机,简单又扭曲:满足性欲、劫取钱财,以及一种近乎病态的“征服欲”,他曾在供述中狂言:“我每干一个,就觉得又赢了一次。赢那些女人,赢公安局,赢这个看不起我的社会。”

1995年3月11日下午,17岁的女学生古利萍放学回家,在村口拐弯处被房四平尾随,他卡住女孩的喉咙,用脚踩住她的脖子,野蛮实施了强奸。这是他假释后第一次犯案,得手后的兴奋感,让他彻底沉沦,仿佛这些年憋在心里的恶气,终于找到了出口。同年9月,新婚不久的28岁女子周玉梅正在新房做鞋底,房四平突然闯进门,用匕首逼住她的脖子要钱,在她试图逃跑时将其摁倒猛打,强奸后又在她脖子上划了一道口子,抢走三百元钱和一对金耳环,用这些钱过起了“人上人”的日子,这种不劳而获的甜头,让他越发沉迷于犯罪。

1996年,房四平彻底变成了一头嗜血的野兽,他不再满足于单纯的强奸抢劫,开始有意识地杀人灭口。他坦白:“我开始觉得,光强奸不行,她认得我的脸,我一走她就报案,那我就得回去吃枪子。所以必须把她弄死,死人才不会说话。”这冷酷的逻辑,成了他此后所有命案的信条。1996年12月29日,浓雾封山的日子,他在废井旁守候近两个小时,将一名19岁女孩勒颈拖入大坑,猛跺其胸部,最后用绳子勒紧女孩的脖子打了死结,法医鉴定显示,女孩腹腔内大量积血,肝脏大面积破裂。而房四平作案后,竟蹲在井边抽了一根烟,心里想的是:“这地方不错,下次还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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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是房四平作案最疯狂的一年,他把杀人当成了一种“职业”,甚至开始享受这个过程。7月19日下午,他在鹤壁矿务局四矿尾随女工杨某到水泵房,将其勒颈强奸后活活勒死,还用木棍捅向其身体;半个月后的8月3日上午,他在安阳市马投涧陈贺驼村的小卖部,将18岁女店主武某强奸后勒死,竟将受害人腕上的手表摘下塞入其下体;三天后的8月6日下午,他又在安阳市龙泉乡吴洞村的农田里,将54岁收工回家的农妇李某扼颈掐昏后拳打脚踢致死,法医鉴定为钝性外力引起肝脏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11月5日,他又在鹤壁市长风南路,将一名在家休产假的女工桑某强奸后用绳子活活勒死。

此时的房四平,已经杀人成瘾,他说如果隔一段时间不“闹”点事儿,就心神不定,生活中像缺了什么东西。他作案越来越狡猾,通常选择中午或傍晚,趁农忙或上班时间,家中只有单身女性时下手,先以问路、租房、讨水喝等借口骗取对方开门,一旦进入室内就迅速插上门闩,用绳索、铁丝或就地找来的电线勒住受害人的脖子,直到对方失去反抗能力后再实施强奸,作案后必定杀人灭口,有时甚至在受害人窒息昏迷后,还要用脚猛跺其胸腹部,确认对方彻底断气才离开。

在长达四年的流窜作案中,房四平形成了扭曲的犯罪心理,他把每一次作案都看作一场“游戏”,自己是掌控一切的“玩家”。他喜欢在作案前和受害人聊天,问她们的家庭情况,在对方毫无防备时突然动手,这种“从笑到杀”的转变,让他有一种“上帝的感觉”——他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他也承认自己有过短暂的恐惧,每次作案后的头几天,听到警笛声就心跳加速,但这种恐惧很快就会被空虚和焦躁取代,驱使他去寻找下一个目标。他曾说:“杀人强奸有点意思,除此之外干什么都没有意思,因此在我生活的大部分时间里都空虚无聊、毫无乐趣可言。”此时的他,除了不时发作的兽性,与行尸走肉别无二致。

房四平的疯狂,终究逃不过正义的审判。1999年3月29日上午,房四平骑着破旧自行车在鹤壁市郊区大河涧乡郝荒村附近游荡,寻找新的目标。他敲开了村民张某的家门,开门的是张某17岁的外甥女王某,这个从豫东农村来走亲戚的女孩,带着几分警惕问他找谁,房四平随口扯谎说要租房,王某不疑有他,转身让他进屋。就在她转身的瞬间,房四平如饿狼扑食般从背后扑了上去,一手捂住她的嘴,一手卡住她的脖子,将她拖进里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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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拼死反抗,抓破了房四平的脸和手,但微弱的抵抗在穷凶极恶的歹徒面前毫无用处。房四平将她掐昏后实施了强奸,随后找出一条围巾,紧紧勒在女孩的脖子上,直到她彻底瘫软。正当他准备逃离时,外面突然传来敲门声,敲门的是邻居李金林,他来串门时,只听到院内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和翻墙的声响。李金林立刻意识到不对劲,绕到院墙侧面,正看见房四平从墙头跳下,他随手抓起一根桐木棍子,边追边喊:“抓小偷!抓坏人!”

附近的村民听到呼喊,纷纷抄起铁锹、锄头赶来,二十多名村民形成包围圈,从三面合拢。房四平沿着山路狂奔,还捡起石块向后砸去,一块正中李金林的胸口,但李金林咬着牙没有停下。最终,房四平跑了不到一里地,就被逼到了一处断崖边,试图滑崖逃跑时,被率先赶到的村民揪住衣领,按翻在地。这个身负数十条人命、让豫北晋南数县妇女闻之色变的恶魔,就这样在普通村民的围追堵截下,束手就擒,随后被扭送至鹤壁市公安局郊区分局。

落网后的房四平起初并不老实,但当办案人员将近年来发生在河南、山西多地的系列强奸杀人案的照片、现场勘查记录摆在他面前,且1997年鹤壁矿务局四矿水泵房杀人案现场提取的指纹,与他的指纹完全吻合时,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开始交代自己四年来的累累罪行。他的供述持续了整整七天,笔录记了三百多页,他详细描述了每一起案件的时间、地点和作案过程,细节之精确令办案人员不寒而栗——他能记得受害人身穿的衣服颜色、家具摆放位置,甚至受害人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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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供述中,房四平透露出他扭曲心理的形成过程:小时候看父亲打母亲,从最初的害怕,到后来的麻木,再到生出莫名的兴奋,“我爹打我娘的时候,我娘叫得越响,我爹打得越狠。那时候我就觉得,把人打哭打叫,是件挺有意思的事。”这种童年对暴力的病态认知,加上后来录像厅的不良刺激,让他逐渐养成了以施暴为乐的变态心理。他还坦白:“我一开始也害怕,第一次杀人那几天,晚上老做噩梦。后来就不怕了,习惯了。就跟杀鸡一样,第一次杀鸡手抖,杀多了就跟玩似的。”

当办案人员问他有没有想过受害者的家人时,他愣了一下,摇了摇头:“没想过。我连自己都顾不上,还想别人?”这种极端的自私和冷酷,贯穿了他的全部供述。在供述的最后,他还流露出变态的“成就感”,对办案人员说:“你们抓我抓晚了,要是再晚两年,我还能再干几十个。”他甚至主动要求警方带他去指认现场,每到一处,都能准确找到施暴的角落,有时还会站在原地沉默,脸上浮现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回味表情。

1999年11月22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房四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时,房四平依旧面无表情,当法官问他是否上诉时,他淡淡地说了一句“不上诉”。2000年1月2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房四平在鹤壁市被执行枪决,这个横跨两省四市、作恶四年的恶魔,终于走完了他罪恶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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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四平伏法了,但他留下的思考,却从未停止。为什么一个17岁就犯下重罪的少年,经牢狱改造后,反而变本加厉地成为嗜血恶魔?为什么他能在四年间辗转数县、犯下数十条命案而迟迟未被抓获?这些问题的答案,远比案件本身更加沉重。房四平的堕落,是贫穷、暴力、教育缺失和社会边缘化共同酿成的悲剧——他在缺乏温暖的家庭中长大,在监狱里完成“犯罪深造”,在社会的排斥中走向疯狂,他的一生,折射出那个时代农村底层青年在城市化浪潮中的迷失与沉沦。

值得讽刺的是,让这个让公安机关头疼多年的恶魔最终伏法的,不是高科技刑侦手段,也不是严密的跨省协查网络,而是普通村民的路见不平与奋起直追。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中国的社会治安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天网工程普及、DNA鉴定技术成熟、全国联网指纹数据库建立,跨区域警务协作机制日益完善,像房四平这样的流窜惯犯,再也无法肆意妄为。

但房四平案留给我们的警示,永远不会过时。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不仅体现在惩治犯罪的效率,更体现在预防犯罪的能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温暖的家庭中成长,让每一个边缘群体都能感受到社会的接纳,让每一个迷失的灵魂都能找到回归的路径,这才是杜绝此类悲剧再次发生的根本。恶魔已伏法,但警钟需长鸣,愿每一条生命都能被敬畏,愿这样的罪恶,永远不再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