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贵安新区总林长令
2026年第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
森林防灭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令
森林防灭火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键举措,为贯彻落实贵州省总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鸟类、兰花、苏铁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的令》(2026年第1号),切实防范森林火灾风险,巩固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果,筑牢贵阳贵安生态安全屏障,特发此令。
一、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各级林长为辖区内森林防灭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第一责任人,要将森林防灭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纳入履职重点,全面统筹责任区域内相关工作。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工作体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林长制,林业、应急管理、公安、民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健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应急联动机制,细化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严格火源管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各级林长要迅速行动,全力确保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向好。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市、县、乡、村、组五级包保责任制,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将责任细化到山头地块,确保山有人看、火有人管。加强野外火源管控,聚焦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管控,严格林区林缘、公墓、安葬点、重点设施周边用火管理,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全力消除火灾风险。加强巡查值守,运用护林员、无人机等多种手段开展巡查,在重点时段增设检查卡点,延长值守时间,及时处置各类违规用火。强化应急处置,森林防火专业、半专业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人员、装备保持战备状态,严格落实火警1小时核处完毕要求,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三、强化保护监管,守护生物多样性。各级林长要统筹推进“清风行动”和鸟类保护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林业、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邮政等等部门协同的全链条打击机制。紧盯“捕、运、售、食、玩、宣”关键环节,全面开展清网、清夹、清套及打击偷挖盗采等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运输、交易、食用、饲养鸟类等野生动物及非法采挖、交易野生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黔灵山公园猕猴的管理,强化对农贸市场、花鸟市场、乡镇集市、餐饮场所、物流寄递网点、网络交易平台、斗鸟台、兰花培育企业等重点场所的常态化监管,依法取缔非法交易窝点。深挖彻查涉野生动植物犯罪案件,强化行刑衔接,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四、深化宣传教育,凝聚全民守护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森林防灭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森林防火宣传月”“全国生态日”“爱鸟周”“贵州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和鸟类、兰花、金毛狗、苏铁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常态化开展“五进”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乡村大喇叭、宣传栏、宣传单等载体,普及防火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及应急避险技能,推广文明祭祀、绿色农事等安全规范做法。加大典型违法犯罪案例和违法用火案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公众摒弃陈规陋习,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主动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守护”的良好氛围。
此令。
贵阳市贵安新区总林长:胡忠雄
王 宏
2026年3月31日
来源 | 贵阳网
编辑 | 覃会
统筹 | 干江沄
编审 | 赵禾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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