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3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莘县营销服务部因一定期间内无规范稳定的营业场所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同时,王绍群(时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莘县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
记者注意到,永安财险青岛分公司去年曾因违法违规被罚款30万元。
2025年12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因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直销业务虚挂中介套取费用、跨省经营保险业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对该公司警告并罚款30万元;对时任该公司市场部负责人杨杰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时任该公司非车险管理部负责人于飞凤警告并罚款1万元。
来源:半岛财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