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缺德事,真的是要遭雷劈啊!
人贩子梅姨刚刚迎来两个晴天霹雳,第一个就是她的老同行、参与拐卖11名儿童的人贩子王某文,被依法核准并执行了死刑。梅姨经手的孩子,已知的就有9个,未知的更是难以估算,你说她听到这事,怕还是不怕?
第二个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除了强调要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还特意点明,要加大对买方的打击力度。
你说孩子不是你拐来的,你只是一个中间商,或者只是花了点小钱,买了一个孩子养在家里。少来这套废话,你要是不买,谁会吃饱了没事,冒着被判死刑的风险去拐孩子?
比如梅姨这个案子中,就有一个细节。人贩子张维平之前供述,梅姨曾多次催他:
“赶紧去拐几个孩子,别管男孩女孩,快点搞就行。”
张维平在遇到梅姨之前,拐孩子还犹犹豫豫,生怕砸在手里;可遇到梅姨后,瞬间打开了销路。他效率最高的时候,四天拐俩孩子交给梅姨,当天就能卖出去,来多少卖多少,而张维平还只是梅姨的渠道之一,你说他这链条是不是强的很可怕?
在拐卖妇女儿童这件事上,我个人一直支持买卖同罪。过去讨论这事时,有些人总把买家称为“养父母”,在他们看来,这些人只是求子心切,用了点非常规手段,但也把孩子好好养大了,功过是不是能够相抵?
甚至有些丢孩子的亲生父母,考虑到孩子的立场和感受,也很难对买家重拳出击。很多孩子找回来后,依然选择留在买家身边,称呼他们为爸爸妈妈,有的还把亲生父母拉黑了。
看到这些,可能有人会脑补:买家对孩子掏心掏肺,双方也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所以孩子舍不得离开。大错特错!
在一个把孩子当成商品买卖的链条上,孩子从小接触到的可能不是亲情,而是两个字:驯化。
你想,一个孩子突然被人贩子拐走,带到陌生的家庭,肯定会害怕、会哭、会找爸爸妈妈。但买家绝不愿意看到孩子念念不忘亲生父母,所以会怎么做?
有些记事早的被拐儿童回忆,买家为了驯服他们,经常几天不给饭吃、关小黑屋,甚至吊起来打。这些孩子不敢脱离买家掌控、对他们言听计从,大多是出于本能的恐惧,只是他们自己不知道。
而且人贩子拐卖孩子,为了容易出手,往往会选长得漂亮、聪明乖巧的孩子。这些孩子本来可以在原生家庭得到精心培养,拥有光明的未来。
可被拐之后,且不说有的因为户口问题没上过学,有的初中没读完就辍学打工养家;就算退一万步,买家真的出钱出力把孩子养大,那也剥夺了亲生父母应有的幸福——人家本来可以自己养孩子、享天伦之乐,把孩子培养成才,你又算是哪根葱,哪里轮得到你来养?
所以说,买家所谓的“把孩子养大的功劳”,跟亲生父母失去孩子的痛苦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当然,最重要的一点,还是那句连珍稀动物保护领域都很早形成的普遍认知: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没有买家的需求,就不会有拐卖儿童这条产业链,这才是罪恶之源。
过去我们对买家大多从轻处理,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减轻解救儿童的难度,不怕买家出于对惩罚的恐惧,把孩子藏得更隐秘。但现在随着大数据搜查、人脸识别、 DNA 比对等技术的升级,我们在解救儿童这件事上,越来越不需要看买家的脸色。
这就是为什么最高法有底气说要加大对于买方的打击力度。我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也明确规定:依法解救被拐儿童,并送还其亲生父母;对查不到亲生父母的,由公安机关提供材料,交由民政部门妥善安置,不得由收买家庭继续抚养。
在不久的将来,买孩子这件事,不仅是白花钱、白出力,还要坐牢。像梅姨这种买了好多个孩子又卖出去的人贩子,我建议就俩字: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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