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诗萌
4月3日,《华夏时报》记者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加力推进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行动方案(2026—2029年)》(下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9年,各地2025年已确定的石化化工老旧装置更新改造任务全面完成,2026年后新确定的更新改造任务按计划推进,年度滚动摸底评估、持续改造提升的长效工作体系不断健全,标准引领和政策协同效应进一步发挥。
《行动方案》部署了6项工作任务,包括滚动开展摸底调查和评估、制定更新改造方案、推动提质升级、优化项目管理、做好验收管理和强化标准引领支撑。
具体来说,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老旧装置摸底调查,将实际投产运行超过20年的生产装置逐一登记造册,形成老旧装置清单。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督促指导纳入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工作台账的企业“一企一策”制定更新改造实施方案,更新改造工作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鼓励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率先完成更新改造任务。
在更新改造过程中,推进生产工艺绿色升级,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设备改造提升,强化全过程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从源头促进工业废物“减量化”。整体新建项目应按要求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能效标杆水平、环保绩效A级水平。在研究重大石化项目布局时,优先支持炼油、乙烯、对二甲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煤制甲醇老旧装置改造提升。
《行动方案》还提到,要实施老旧石化化工装置标准提升专项行动,聚焦老旧石化化工装置安全提升、绿色转型、数智改造、性能升级等方向,制修订一批安全风险管理标准、污染物处置和碳排放标准、能耗标准、智能制造标准、设备性能标准和资源循环利用标准,形成安全要求更加严格、节能降碳水平更高、技术指标适度超前的标准,覆盖老旧石化化工装置更新改造各项要求和各个环节,全面支撑和引领老旧石化化工装置更新改造工作。
编辑:徐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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