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药集采进入第四批,经过前几轮的探索,摸清中成药价格特点,集采规则日臻完善。近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湖北医保局)发布第四批中成药全国联盟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今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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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4月3日,湖北医保局向红星新闻介绍,本次集采遵循“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原则,优化完善了采购规则,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优化“稳临床”措施,坚持医疗机构按厂牌报量,体现临床选择。强调超过约定采购量的部分,医疗机构可选择采购中选或非中选产品,对医疗机构采购同采购组未中选药品与中选药品实际采购量的比例不再限制,避免“一刀切”。在分量比例上作出优化,复活中选企业可参与需求量分配。

二、优化“保质量”措施,进一步严格申报药品质量要求,不仅要求2年内不存在不合格记录,而且要求申报药品生产线2年内不存在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情形。将中药注射剂上市后研究和评价纳入综合评分指标,对于获益大于风险的药品予以加分。

三、优化“反内卷”措施,优化基准价格基数,不采集“不活跃区”挂网价格。优化入围企业比例,引导更多企业中选。新增日均费用的得分指标,不再单纯考量降价幅度,引导企业合理报价。完善多重“复活”中选机制,对于首轮报价未中选的企业,可通过二次报价获得中选资格并参与分配采购量。加强“价采联动”,明确未中选药品和流标采购组药品纳入价格风险处置范围。

四、优化“防围标”措施。加大围标行为的防范打击力度,对于围标串标的,除按采购文件有关条款列入违规名单之外,还根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按最严格规定顶格处置。实行“首告从宽”,对于首个提供围标线索及有效证据的企业(含参与围标企业),以及围标事件调查过程中首个主动承认参与围标的企业,可依法依规从宽处理。

湖北医保局表示,下一步将尽快开标产生拟中选结果。

红星新闻注意到,“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原则与化药国采一致,采取了许多同类的新措施,如按厂牌报量,但也针对中成药的特点,设置了特色规则。

红星新闻记者 胡伊文 北京报道

编辑郭宇 审核 任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