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伙相亲两天就花23.8万订婚,同居后发现未婚妻隐瞒严重尿毒症,揭穿后女方竟要求小伙贷款600万为其治病,遭拒后直接拉黑失联,法院也只判返还70%彩礼。这算骗婚吗?全网都吵翻了。
2025年1月5日,河南周口太康男子周先生经媒人介绍认识了张女士,两人见面相谈甚欢,互生好感。
两人也老大不小了,家里催得急,所以在见面2天后的1月7日,就举办了订婚仪式。
周先生在订婚宴下聘:18.8万彩礼、5万车款和三金,共计23.8万元,这钱包含了父母和自己奋斗攒下的辛苦钱,还借了一部分。
接下来没多久,两人就举办了婚礼,开始共同生活,却始终没办结婚登记。
刚开始两人很是甜蜜。但几个月后,周某先生渐渐发现妻子身体异样。
她时常面色苍白,浑身乏力,坐着都微微佝偻,偶尔捂着腰腹,神色隐忍,藏着难以言说的不适,还背着他长期服用药物。
再三追问下,周先生才得知,妻子婚前隐瞒了尿毒症,还伴有严重的糖尿病肾病,婚前刻意隐瞒,一字未提!
这份隐瞒让周先生难以接受,更让他崩溃的是,妻子没有丝毫愧疚,反而理直气壮地要求他:去银行贷款600万,专门给她治病、做透析。
600万对普通农家而言是天文数字,周先生根本无力承担,于是当场拒绝。张女士也瞬间翻脸,直接将其微信拉黑,彻底失联。
双方矛盾彻底激化,不足一年的婚姻关系瞬间破裂。
2025年4月21日,周先生主动找到在娘家的张女士协商,想要回彩礼钱,好聚好散解决问题。
可张女士态度强硬,侧着头不愿对视,直接放话:“不可能,你去起诉吧”“好聚好散是不可能的”,直接拒绝退还彩礼。
次日,张女士因昏迷入院,被诊断出Ⅰ型糖尿病性肾病(尿毒症期),以及视网膜病变、多器官并发症等8项重症。
人财两空的周先生,彻底寒心,只能起诉到法院,要求全额退还23.8万彩礼等费用。可女方态度嚣张,放狠话“随便告,就是不退钱”。
法院调查后发现,张女士不仅隐瞒重大疾病,还试图通过婚姻获取巨额医疗费,这已经违背了婚姻诚信原则。
最终法院判决:女方隐瞒重大疾病存在过错,双方未领证,需返还70%彩礼,共计166600元,剩余30%因双方已共同生活,不予退还。
判决一出,网友议论纷纷:
“这不是结婚,是找长期饭票 + 移动ATM。”
“隐瞒重疾索巨额钱财,跟诈骗有啥区别?”
“这哪是结婚,分明是找冤大头承担医药费,妥妥的骗婚!”
“老实人掏空家底,最后还亏7万,太欺负人了!”
“这种恶意欺骗,就该全额退钱甚至追责。”
“这不是诈骗是什么?隐瞒重疾还收钱,70%都算轻的了!”
“女子明显是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存在过错,为什么只能退70%彩礼,而不是全额返还?”
“那30%是给女方的‘精神损失费’吗?还是辛苦费?”
“按照这个判罚逻辑,女方和这家弄清后,再继续相亲下一家,同样的彩礼等费用,然后再返还百分之七十,再换下一家同样的套路再来一遍。这样周而复始,越来越缩短诈骗周期,一家截流百分之三十(6-9万),一年下来就能赚几十万了呀,真是个好工作!”
网友愤怒太正常了,换谁都忍不了这种“以爱为名”的算计。但别急着骂法院“判得太轻”,这70%的返还比例,不是法外开恩,是法律给的标准答案。
首先,没领证=彩礼原则上要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当支持 。这两人只办了仪式、没领证,本质还是婚约关系,彩礼本来就该返还,不是“全退不退”的选择题。
那为啥不是退100%,而是70%?关键在“共同生活”和“过错比例”。
两人虽然没领证,但确实举办了仪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彩礼不是现金直接消失,期间可能有日常开销、共同生活支出,这些都要从彩礼里扣除。
很多人纠结“这不是诈骗吗?”其实诈骗和彩礼纠纷有本质区别。
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而彩礼纠纷是基于婚约关系的财产往来,哪怕有欺骗,本质还是婚约财产纠纷。
法院已经明确女方过错,驳回了男方其他诉求,就是为了划清法律边界:别把所有欺骗都当诈骗,也别让过错方钻法律空子。
这事给广大未婚青年敲响了警钟,婚前一定要做婚检,了解对方的健康状况和家庭信息,这是对自己和未来婚姻的保障,多一分谨慎,多一分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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