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是交通违法行为
监控抓拍、持续严查!
现对忻州城区近期不戴头盔
驾驶人进行
曝光!曝光!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现向社会曝光
3月30日至4月1日
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曝光名单及部分典型违法行为抓拍
(收到交通违法短信通知后已主动接受处理的除外)
当事人:周*
身份证号:142201*******1432
违法时间:2026年3月30日 00:44
当事人:王*新
身份证号:142201*******0752
违法时间:2026年3月30日 07:04
当事人:张*龙
身份证号:142201*******4552
违法时间:2026年3月30日 07:17
当事人:张*
身份证号:142233*******0019
违法时间:2026年3月30日 12:48
当事人:杨*文
身份证号:142229*******0030
违法时间:2026年3月31日 10:35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骑行者
戴头盔·不逆行
按道行驶·不闯红灯
守法骑行,平安回家!
戴头盔和没戴头盔
所遭受的后果截然不同
未佩戴头盔受伤严重
佩戴头盔仅头皮擦伤
车轮碾压头部,头盔保一命
曝光不是目的
守护安全才是我们的初心
希望广大群众从每一次出行做起
养成“无头盔、不骑行”的好习惯
同时摒弃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忻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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