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批复,
同意设立南充卫生职业学院、
四川中医药职业学院、
四川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立南充卫生职业学院的批复
川府函〔2026〕60号
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报请批准设立南充卫生职业学院的请示》(川教〔2026〕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发〔2000〕41号)和《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21〕10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意设立南充卫生职业学院,请按程序报教育部备案。
南充卫生职业学院由南充市人民政府举办、建设和管理,办学投入由南充市人民政府保障。南充卫生职业学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以实施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为主,学校办学规模暂定为8000人,专业设置按有关规定报批。你厅作为该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学校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教育教学进行业务指导,确保学校规范优质办学。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7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立四川中医药职业学院的批复
川府函〔2026〕58号
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报请批准设立四川中医药职业学院的请示》(川教〔2026〕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发〔2000〕41号)和《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21〕10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意设立四川中医药职业学院,请按程序报教育部备案。
四川中医药职业学院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省中医药局主管,接受你厅业务管理,办学投入由省级财政保障。四川中医药职业学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以实施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学校办学规模暂定为7000人,专业设置按有关规定报批。省中医药局、教育厅要指导学校认真抓好学科专业、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硬件设施等建设,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学校规范优质办学。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6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立四川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川府函〔2026〕59号
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报请批准设立四川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川教〔2026〕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发〔2000〕41号)和《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21〕10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意设立四川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请按程序报教育部备案。
四川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省市场监管局主管,接受你厅业务管理,办学投入由省级财政保障。四川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以实施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学校办学规模暂定为8000人,专业设置按有关规定报批。省市场监管局、教育厅要指导学校认真抓好学科专业、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硬件设施等建设,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学校规范优质办学。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6日
来源 |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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