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盐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射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打破“被动执法”模式,主动走进工地、企业开展上门普法+精准监管。
进工地现场“划重点”
(1)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城管部门备案;
(2)按照规范设置建筑垃圾临时贮存场所和设施,对确需临时贮存的建筑垃圾,采取覆盖、密闭、洒水等防尘措施;
(3)选择符合条件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4)保持施工工地的出入口通道及其周边道路的清洁,出入口内侧安装车辆冲洗设备。
城管执法队员全面摸排辖区内在建工地,走访伊顿豪庭、智享家智慧社区等项目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完成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及落实情况,手把手指导施工单位注册、使用盐城市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服务系统。今年以来向工地累计发放《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告知书》和《建筑工地规范运输承诺书》共32份。
入运输企业“开小灶”
建筑垃圾运输环节是治理的关键节点。执法大队专程走进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从盐城市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服务系统接入,到运输车辆密闭、安全行驶要求,给运输企业拎耳朵,提个醒。
(1)配备符合建筑垃圾运输要求的车辆,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规范设置车辆标识标牌。
(2)车辆保持密闭,不得沿途泄漏、遗撒,不得车轮带泥行驶。
(3)经核准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建筑垃圾;开启卫星定位,保持正常运行,并接入建筑垃圾监管平台。
“我们已经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所有运输车辆的密闭装置完好、定位系统正常,且全部接入市建筑垃圾监管服务系统,严格按照规定运输处置。”某运输企业负责人说道。
下一步,我局执法大队将持续发力,依托盐城市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服务系统,实现建筑垃圾收运处全链条监管,并联合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让城市环境更整洁、更有序!
给市民和从业者的提醒
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依法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运输。运输企业:配备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车辆必须密闭、按路线行驶。普通市民:发现乱倾倒、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69222110举报。
来源:射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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