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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凌晨,灵山一女子因感情问题一时冲动跳江轻生,危急之际,灵山公安辅警黄军奋不顾身跳入江中将轻生女子救起,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4月1日凌晨0时50分许,县公安局陆屋派出所接到周先生报警,称其女友小青(化名)在钦江跳江轻生。因无法确定小青具体位置,民警李明昊、辅警黄军等人立即携带水上救援装备,沿钦江沿岸开展地毯式搜寻。十余分钟后,救援人员在富久村委会附近江面发现小青。此时她已走入江中,水位淹至腰部。为避免刺激当事人引发意外,李明昊、黄军等人先对其进行耐心劝说安抚。不料小青突然向深水处走去,江水迅速没过肩部,生命安全岌岌可危。危急时刻黄军来不及脱下警服,毅然纵身跳入江中施救。靠近后,他奋力将小青拉住并紧紧抱住,奋力向岸边游去。在同事协助下,最终成功将小青安全救上岸,经查看身体并无大碍。获救后,小青情绪依旧低落,不停哭泣。“姑娘,生活中难免遇到不顺心的事,轻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珍惜生命,好好生活,不要给自己和家人留有遗憾……”为防止再次发生意外,李明昊、黄军等人在岸边持续耐心劝导,安抚其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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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小青因感情问题一时想不开才产生了轻生的念头。经过大家一番耐心劝解和心理疏导,小青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最终打消了轻生的念头,并表示今后再不会做这样的傻事了。随后,李明昊、黄军等人将小青安全护送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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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无论遇到任何困难或问题都要冷静处理,千万不要一时冲动,采取轻生等极端行为,这样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对自身和家人来说,也是沉重的伤害和打击。生命只有一次,珍惜生命,善待自己。

来源:灵山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