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7月12日清晨,朝阳门外依旧凉爽,一辆挂着“京检”车牌的吉普车径直停在府学胡同18号门前。守卫还来不及敬礼,四名检察官已快步冲向四层的局长办公室。
十几分钟后,局长马学亮被请出,他的皮鞋踩在浅灰色地砖上发出突兀声响。楼道里有人小声嘀咕:“他是陈市长亲自点的,将来可咋办?”议论止于目光,却像石子落水,一圈圈荡开。
镜头转回两年前。1983年3月,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闭幕不久,时年44岁的陈希同从大会主席台走下时只说了一句:“北京的摊子,大,得找能干活的人。”秘书处递上厚厚的干部名册,他随手翻到马学亮——河北沧县农家子弟,煤气系统老行家,年过半百,学历普通,却在基层摸爬滚打二十余年。陈希同点点头:“就他吧。”一句话,改变了马学亮的命运。
接棒之初,马学亮的确干了几件实事。调整燃气高峰调度,拆换老旧管网阀门,媒体连续报道,好评不少。他自豪地说:“我农民出身,知道啥叫过日子。”话音未落,另一股浪潮已经扑面而来——市场化承包、企业自负盈亏、各种“公司”雨后春笋。
1985年初,市煤气公司管网所党支部书记黄玉乾、所长梁国安带来一纸申请:“为适应形势,拟成立‘煤气工程施工队’,独立核算。”马学亮当场未表态,只说“流程复杂,再看”。他心里明白,这不过是“一个班子两块牌子”的旧把戏。
申请搁在案头整整一个月。黄、梁坐不住了,多方打探,摸准马局长的一条弱点——好面子,也难挡“人情”。从北河沿的老字号涮肉馆到长安街旁的高档酒楼,酒杯一次次碰响,礼物一件件递上。马学亮心动。
他松口了,但提出两点:一,将“煤气工程施工队”改名“和平煤气工程公司”,听上去体面;二,自己担任名誉董事长,占股分红,却不出面经营。黄、梁满口答应。1985年1月,和平公司高调挂牌,门口彩旗招展,马学亮胸前的大红花格外扎眼,他提笔写下八个大字:“蒸蒸日上,普惠庶民”。
公司成立后,第一桩大单便是北京电线厂住宅区煤气管网改造。原预算八万八,黄玉乾嫌薄利,硬生生抬到十一万八。电线厂代表不同意,便请市公用局出面协调。马学亮拍板:“按新预算走。”那一下,和平公司净赚近两万元,黄、梁喜出望外。
人情往来随即升级。第一次收红包时,马学亮推拒:“我工资够用,不图这点钱。”可几百元现金最终还是塞进了办公桌抽屉。几天后,黄、梁拎着烤鸭和皮箱登门拜访,“局长,家里装潢费,您和大嫂就别客气了。”皮箱里是崭新的千元钞票。他沉默片刻,最终点头。
腐蚀渐深。统计显示,半年里,马学亮先后收受现金三千三百余元,名烟名酒、呢绒布料亦不断入户。更夸张的是同年四月,他率团赴日考察,从银座扛回成箱电器,用公款报销三万元,事后命财务“算作交通费”。
可纸包不住火。朝阳区检察院在侦办一起行贿案时,顺藤摸瓜查到黄玉乾。搜查中发现一本密密麻麻的“往来账”,注有“马局长”“某某领导”“礼品若干”字样。黄玉乾自知难脱,交代一切。
7月12日的带走,不过是水落而石现。押往看守所途中,马学亮面色苍白,反复低声念叨:“我要见陈市长,他知道情况。”检察官不动声色。
审讯开始,他先是抵赖:“我是被栽赃,陈市长很清楚。”调查员翻开账本,一页页摆在桌上:“白纸黑字,你看看。”马学亮低头沉默良久,终于叹气:“我认。”
案卷逐渐厚重。和平公司在短短半年内承揽工程十余项,虚报材料、虚列人工,侵吞公款十万余元;马学亮本人多次指令下属变通财务报销,涉嫌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检方认定,他是关键环节。
1985年12月17日,《人民日报》刊文披露:“北京市破获一起重大经济犯罪案,公用局局长马学亮等被依法逮捕。”社会震动。一位家住崇文门的老煤气用户感慨:“原来管我们煤气的,自己先放了火。”
1986年3月29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诉人列举证据:受贿款项、虚假合同、违规报销单、境外购物发票。辩护席上,马学亮仍试图以“领导知情”自辩:“没有陈市长的支持,我不会批那个公司。”法庭当即指出:个人违法,责任自负,与他人无关。
庭审持续一日。最终,合议庭认定马学亮犯贪污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宣判时,他垂首不语,只在法警提示下含糊答“明白”。
入狱后,马学亮曾写信给家人:“人这一辈子,最怕的是在糖衣里迷失。”信未寄出,狱方将其存档。多年后,有记者偶然读到这页薄纸,感叹:昔日高官,到头来悟出的,却是朴素道理。
值得一提的是,此案虽牵动官场,却没有动摇对干部选拔程序的信心。组织部门随后重申,用人须察德识廉,不可只看资历。北京市煤气系统也在次年推行财务专户管理,项目预算一律公开招标,逃离了“自己人签字、自己人施工、自己人分红”的怪圈。
如今再翻档案,仍可见那本被黄玉乾偷偷抄下的账本,纸页已泛黄,数字却清晰。它记录的,不只是几千元现金,更是一条国企转轨时期的警示:在名利的滚滚浪潮面前,没有谁能以“挡箭牌”换得豁免,只剩个人的操守与法的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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