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大理市“利剑护蕾·强基”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暨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培训会举行。
会上,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教育体育党工委书记杨斌作工作要求,并对近期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建宇结合会议主题作讲话要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芮灿杰围绕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校园欺凌防治等核心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彬作工作总结。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利平传达全省“利剑护蕾·强基”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
会议传达了大理州涉生涉校安全专题工作会议精神,对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推进路径和重点环节作出细化安排,为行动开展指明方向;聚焦政府及部门职责、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隐患排查整治、应急处置机制等关键内容,对《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进行系统解读。
会议围绕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摸排和服务管理作授课辅导,为参会人员精准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提供实操指引;围绕校园紧急事件处置流程、应对要点和舆情引导规范等内容进行讲解,明确突发事件响应、信息发布、舆情管控的全链条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
当前大理市校园安全特别是防治校园欺凌工作仍存在短板,部分领域责任链条“上紧下松”,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隐患排查存在“重显轻隐”盲区,对学生心理、人际交往等潜在风险关注不足;部门协同存在“各管一摊”隔阂,联动合力尚未完全形成;应对处置存在“重事后轻事前”短板,对矛盾纠纷的早期干预能力不足,这些问题必须深刻反思、立行立改。
会议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织密校园内部“防护网”,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要紧盯安防设施“补短板”,推进校园技防、物防升级改造;要以“零容忍”态度处置校园欺凌,健全快速响应、分类处置和后续帮扶机制;要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压实“校家社”三方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切实守护学生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
会议以直播形式召开。大理大学、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大理护理职业学院、大理技师学院、大理财校领导,下关一中、州民族中学、州体育中学、下关一中初中部、州实验小学、州幼儿园领导,市级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 分管领导,各中心校(教办)校长(主任)、海开委新闻中心主任,各直属学校、乡镇初级中学、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校长参加主会场会议。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教办)、全市各学校设分会场。
记者:唐恋 谢华新
编辑:杨润婷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第三章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在确保生态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完善自然保护区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功能。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可以划定适当区域,设置必要的辅助设施设备,为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科普宣传、生态旅游、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自然保护区访客管理和服务,合理确定访客容量,明确访客行为规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无障碍服务,完善访客安全保障和紧急救助等相关机制。
自然保护区区域内不得开设与保护目标不一致的参观、旅游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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