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衢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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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黄欢 通讯员 王怡昕) 4月3日,我市公布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政策,助力群众安居乐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次发布的改革举措聚焦贷款、提取、服务保障三大维度实现突破。贷款政策方面,缴存人跨区域购首套房、多孩家庭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均按首套认定并执行首套利率,取消10年内3次以上贷次限制;购买“好房子”或大面积自住房的缴存人,核查资质后可首付后全额贷,相关群体购房可额外增加贷款额度;取消男女贷款年限差别,统一调整至不超过68周岁。

提取范围进一步扩大,缴存人子女在户籍地、工作地或缴存地购房,可提取缴存人公积金余额;代际互助范围延伸至姻亲,缴存人购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余额不足时,可提取双方父母、子女配偶余额。提取场景拓展至加装电梯、购买车库车位、缴纳相关税费,以及住房更新、适老化改造,同时支持提取部分资金购买指定额度住房关联消费品。

服务保障持续强化,将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全国试点,完善“公农贷”并力争年发放1.8亿元以上,推进整村建制示范建设,力争2027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灵活就业缴存人比例超60%;深化“公积金+信用+金融”模式,推出纯信用产品,落实人才“全额贷”“顶额贷”。

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不断优化政策供给、提升服务质效,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好惠及广大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