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9日,李荣浩发了一条微博。
就这一条,把整个音乐圈砸开了锅。
他骂单依纯强行侵权,义正词严,姿态强硬。
没人料到,仅仅几个小时之后,他自己也站进了被告席。
然后过了两天,又有人扒出他有首歌,和日本人的旋律一模一样。
这个事,越来越有意思了。
先把事情的起点说清楚。
2026年3月28日,深圳龙岗区,深圳大运中心体育馆。
单依纯的"纯妹妹2.0"2026巡回演唱会在这里开了两晚,28日是第一场。
那一晚,她站在台上,开了口。
唱的是李荣浩写的《李白》。
问题在于,就在演唱会开始之前,她的团队曾经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李荣浩的版权公司,正式提交了授权申请。
申请发出去了,对方也收到了,然后以邮件的形式,明确、客气地拒绝了。
明确拒绝。
是邮件。
写得清清楚楚。
然后单依纯的团队,没有换曲目。
28日晚上,《李白》还是唱了出来。
这件事,李荣浩得知之后,先打了音著协电话,音著协当场确认——我们没有授权,对方的演唱属于强行侵权。
他说,单依纯团队既然已经通过音著协和版权公司申请授权,就说明她们知道这首歌需要拿授权,而且她们也知道这个授权申请被明确拒绝了,但还是照唱不误。
然后他连发四问:你用什么立场、什么权利、什么角度、什么心态,在那个舞台上演唱了这首歌?
这句话,戳得很准。
整个事件当天就上了热搜,全网开始把单依纯往死里骂——说她不懂规矩,说她恩将仇报,说她对前辈不尊重。
单依纯在当天发了第一次道歉。
短,没有正面回答核心问题——明知申请被拒,为什么还唱?
李荣浩没有就此收手。
到这一步,单依纯的处境,在舆论层面,已经基本上没有退路了。
3月30日,她发了一篇更长的道歉声明。
她说,无论实际责任方是谁,她个人承担全额版权使用费及相应赔偿。
她说,会停止《李白》后续所有演出,删除所有相关宣传物料。
李荣浩最后的回应,简单直接——他不需要赔偿,但维权的意义,在于告诉整个行业,版权这条线,任何人都不能随便踩。
到这里,这场风波,原本以为差不多要落幕了。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另一颗炮弹,飞了过来。
2026年3月29日,下午五点过一刻。
吃瓜的人还没散,一个叫吴向飞的名字,突然出现在了热搜里。
吴向飞是谁?
陈奕迅那首《路一直都在》,就是他写的词。
他还有一个标签——从2021年开始,亲自上庭打版权官司打了十几次,全部胜诉,包括起诉腾讯、咪咕,也起诉过苹果公司。
这个人,不是一般能动几下就走的。
一句话,把李荣浩从维权者的位子上,直接推到了被维权者的席位上。
整个网络的反应,用"沸腾"来形容,都是轻的。
弹幕里、评论区里,到处都是"回旋镖""版权是双刃剑""今天的维权者,明天的被维权对象"这类留言。
然后是李荣浩的回应。
34分钟。
他没有骂人,没有情绪失控,而是发出了一组非常清晰的四问——
他要求吴向飞说清楚:具体是哪一年的演出?哪一个场次?是不是个人商业演唱会或音乐节?有没有公司提前申请过授权?
然后他加了一句——若责任在我,我必公开赔偿道歉。
这个回应,被很多人认为是这场风波里,李荣浩处理得最漂亮的一个动作。
他没有直接否认,没有回避责任,但他也没有被对方的节奏带走,而是直接要求——你先拿出证据来,我们对着证据说话。
问题在于,吴向飞,没有拿出具体的证据。
热搜发出去了,转发过万了,若有误会,是否需要给我一个澄清?若不是误会,也望您立刻拿出证据。
我和律师都在等您。
李荣浩被指控的演唱,实际发生在2013年3月8日,北京,陈坤"行走的力量"公益音乐分享会。
这场活动,不对外售票,无商业盈利目的,属于纯公益性质。
另外,2013年那个时间节点,《路一直都在》的版权是由环球音乐代理的,不是由吴向飞个人直接掌控。
这意味着,如果主办方需要获得使用授权,法律上对接的对象应该是环球,而非吴向飞本人。
吴向飞与环球音乐之间的版权纠纷,那是另一件事,而且那件事,吴向飞已经赢了。
2021年,他开始对各音乐平台发起诉讼。
到2023年6月,成都中院一审判决——咪咕公司侵权成立,赔偿吴向飞115000元。
那是他和环球、和平台之间的战争,已经有了结果。
但这场战争,和2013年的公益音乐会,和李荣浩那晚在台上弹唱的那几分钟,是两条不同的线。
截至2026年3月29日晚,吴向飞始终没有提供任何具体的侵权证据——没有演出合同、没有授权记录、没有视频剪辑,什么都没有。
他最后的公开表态是——愿意好好聊,随时敞开大门,欢迎就过往作品使用问题,友好沟通,妥善处理。
这句话说出来,外界普遍的反应是:指控已经打出去了,热搜已经上了,然后就是这?
对于吴向飞这场喊话,舆论的判断大致分成几条线——
有人认为,他选择在这个时间节点出手,本质上是借李荣浩维权单依纯的热度,来撬动自己与行业之间长期积累的版权积怨;
也有人认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维权必须拿出证据,没有证据的公开指控,和侵权一样,都需要承担责任。
这一章的结尾,是一个尚未有最终答案的悬案。
如果说吴向飞那一炮,还没有彻底击穿李荣浩的防线,那2026年4月1日那一天,落下来的,是更大的一颗。
当天,有音乐博主和网友,把李荣浩2016年作曲的《小眼睛》,和日本歌手平井坚2003年的作品《Signal》,放在一起做了对比。
对比结果——两首歌在主副歌结构、和声框架、演唱形式上的相似度,超过90%。
旋律走向几乎一致,段落结构如出一辙,甚至连"Call & Response"这种演唱形式,都重叠得让人说不出话来。
这件事,牌面上的逻辑,非常直白——平井坚的《Signal》是2003年发行的,李荣浩作曲的《小眼睛》是2016年发行的,晚了整整13年,两首歌的旋律几乎一模一样。
这个时间差,这个反差,扎得相当深。
这四个字,他写得非常用力,加了感叹号。
然后他解释了这首歌从哪里来——
大约20年前,他刚到北京,穷,在学音乐制作,用的方式是"扒带"。
所谓扒带,就是把别人的歌原封不动地临摹一遍,还原出编曲、和弦、结构,这是学音乐的人常见的练习方式,不是拿来卖的东西。
他把平井坚的《Signal》,用扒带的方式做了一遍,填上了自己写的词,唱了出来,存在电脑里,仅作为个人练习素材,从未规划商用。
然后问题来了——当时他的电脑桌面,乱。
他说,他当时完全不知道这件事。
于是,2016年,《小眼睛》就这么出来了,署名李荣浩作曲,由歌手蔡淳佳演唱,正式上线。
李荣浩说,他看到这首歌的第一反应,是情绪爆炸。
不是因为歌曲相似的问题,而是因为歌名——《小眼睛》,这是在调侃他自己的长相。
然后,这家版权公司,关门了。
事情,就这么搁置下来。
"在我心中堵着太多年。"
但是,有人当场提出了质疑。
既然你早就知道了2016年这首歌发行的事,既然你知道里面有问题,为什么这十年里一直没有公开说明?
所以他问了那句被全网传开的话——
但这句话,也有一个明显的漏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这首歌被发行了,署名是你,收了版权费,问题就客观存在了。
他自己也承认了这一点。
他还特意加了一句话——这件事和单依纯的粉丝没有关系,不要借着这个话题去攻击她。
与平井坚的跨境沟通,进度尚不明确。
这件事,还没有最终结果。
现在,把这三件事并排摆出来看——
第一件:单依纯在授权申请被明确拒绝的情况下,仍在商业演唱会演唱《李白》。
这件事的法律性质,没有争议。
侵权,成立。
而且,她在这场演唱会上的身份,是"总监制",不只是单纯的表演者,对演出内容负有更高的监管责任。
这意味着,哪怕具体的授权流程是主办方的职责,她作为总监制,没有履行监制职责,对侵权行为的发生存在过失。
这件事,性质清晰,结论确定,不需要过多讨论。
第二件:吴向飞指控李荣浩演唱《路一直都在》未经授权。
这件事,性质复杂,结论至今悬而未决。
能核实的事实是:李荣浩被指控的演唱,发生在2013年,那是陈坤"行走的力量"公益音乐分享会,不售票,无商业盈利,属公益演出。
根据现行《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免费表演且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公益活动,可以适用免责条款。
吴向飞与环球的版权纠纷,已经通过司法途径有了判决,那是另一件事。
截至2026年3月29日晚,吴向飞没有提供任何实质性的侵权证据。
没有演出时间、场次的确认,没有授权记录,没有任何具体凭据。
他的最终表态,是"愿意好好聊,随时敞开大门"。
对于这件事,律师已经明确指出——若持续回避举证,可能因放任不实信息传播,构成诽谤风险。
第三件:署名李荣浩作曲的《小眼睛》,与平井坚2003年的《Signal》,在旋律、和声、段落结构上高度相似,相似度超过90%。
但问题是,不管主观意图是什么,只要发行了,署名是你,收了版权收益,客观的侵权事实就成立了。
他已经联系平井坚,已经承诺道歉和赔偿。
这个态度,在这类事件里,不算差。
但"承认乌龙"和"解决侵权"之间,还有很长的距离需要走。
三件事,各有各的性质,各有各的结论。
但放在一起,它们共同照亮了一件事——
中国音乐行业,在版权问题上,至今还存在大面积的混乱地带。
单依纯的团队,已经知道申请被拒了,还是照唱。
这说明,在某些人的认知里,"先唱后补票"这种操作,还是被当成可以一试的路子。
这说明,版权管理链条的断裂,不是个例。
271元,就是他那首歌给他带来的收益。
这个数字,不需要多解释,它本身就是一记重击。
还有那首《小眼睛》,发行了十年,乐评人早就把对比视频做出来了,相似度超过90%的结论早就有人得出来了,但一直到李荣浩高调维权的这个节点,才成为全国性的热搜话题。
十年,一首歌就这么挂在平台上,收着版权费,署名是它不该署名的人。
还有一件事,不能不说。
在舆论层面,这件事里最受伤的,其实是单依纯。
她做错了,这个没有争议。
但她道歉了,而且道了两次,第一次短,第二次长,第二次把所有的责任都承在了自己身上,包括那句"无论实际责任方是谁,我个人承担全额版权使用费及相应赔偿"。
这句话说出来的代价,在法律层面,是巨大的。
她24岁,是"好声音"史上最年轻的总冠军,2001年出生,前一秒还是全行业都在谈论的"00后新生代",下一秒就因为这件事,成了被全网骂的那个人。
李荣浩在《小眼睛》风波爆发之后,特意提了一句——这件事与单依纯的粉丝无关,不要去攻击她。
这句话,在这个时间节点说出来,有什么意味,每个人自己判断。
回到整件事的最开始。
李荣浩维权,是对的。
版权被明确拒绝之后,还有人站在台上演唱,这件事必须有人站出来说不行。
他站出来了,用的方式是公开,是音著协的盖章邮件,是四个连续的问号。
这件事本身,没有问题。
但接下来发生的那些事,让这件事的结局,不再那么干净。
《小眼睛》的问题,是他自己的问题。
他承认了,他说他认,他说他会赔。
但"认"和"解决"之间,还有距离,而且这个距离,他还没有走完。
吴向飞那件事,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
他指控的对象,被核实的场合,是公益演出;他指控的版权归属,在那个时间节点,是环球音乐而非他个人;他发出了炮弹,但始终没有拿出足以支撑指控的具体证据。
三件事,形成了一个奇妙的结构——
维权的人,被发现了版权问题;
被指控的人,被核实了演出性质;
最高调的那一枪,打出去之后,发现枪管两头都是开口的。
这场风波,最终会走向哪里?
单依纯的侵权,法律结论已经基本明朗,后续是赔偿谈判和具体执行的问题。
李荣浩和平井坚的跨境沟通,还在推进中,结果待定。
吴向飞那件事,交给律师了,也交给了时间。
版权这个话题,随着这场连环风波,在整个行业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被摆到了更高的位置上。
但摆在高位上,和真正被认真对待,还是两件事。
李荣浩说了一句"先授权后使用,这是底线"。
这句话,不只是说给单依纯听的,也不只是说给吴向飞听的。
它说给这个行业里所有的人听。
包括说这句话的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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