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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中含有吗啡、可待因这样的生物碱,可以制作镇痛药、麻醉药,但其果实也是制取毒品的关键原料,私自种植属违法行为。近日,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被告人柳某某因非法种植430株罂粟,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据悉,被告人柳某某赶集时获得疑似罂粟种子,便在自家门前自留地里种植,长出幼苗给老伴治咳嗽,后被公安机关发现后铲除,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今年柳某某再次在门前自留地种植罂粟,被公安机关发现,经清点,柳某某种植罂粟430株,其家中还搜出5个罂粟壳。经鉴定,柳某某种植的原植物中检出吗啡、可待因、蒂巴因、罂粟碱、那可汀成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柳某某听信偏方能治病,非法种植罂粟430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对其适用缓刑。

法官提醒: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也是毒品的重要来源,常被称为“恶之花”,长期食用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犯困等症状,严重时可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引起精神失常,出现幻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株就违法!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任何个人和组织私自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广大群众应提高对毒品原植物的辨识能力,若发现身边存在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要牢固树立禁毒意识,切勿轻信“罂粟能治病”等不实偏方,自觉做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共同筑起对毒品“零触碰”的高压线。

来源:今日瀑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