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揪着某个朝代写,有点烦了。吃一个别的朝代的瓜,放松一下。
从明朝开始,朝廷对“犯奸”向来挺反感,尤以清朝为甚。
有清一朝,对男女关系要求相当苛责。大清律例中,关于“奸”的种类,就细化出10种情形——和奸、纵容妻妾犯奸、亲属相奸、诬执翁奸、奴及雇工奸家长妻、奸部民妻女、居丧及僧道犯奸、良贱相奸、官吏宿娼、买良为娼。
一个“奸”字能分出这么多花样种类,还得是清朝人有文化呀。
讲一个关于“和奸”的真实历史案例。
一块“忠孝传家”的牌匾,换你闺女一条命,行不?
故事发生在山东宁海州(今烟台牟平),主人公是一个叫“曹德纬”的小老板。
老曹生活还算宽裕,但命挺苦的,膝下仅有一个闺女,芳年十六,名唤“曹三姐”。
嘉庆二十三年七月二十五,清晨。
家人做好饭后,等曹三姐起床吃饭。左等右等,迟迟没等来。家人一琢磨不低呀,这丫头平时很勤快,没有赖床睡觉的坏习惯。
等打开闺房一看,全家傻眼了!曹三姐挂在房梁上,已经凉透了。
平地炸雷,出了命案,官府得管。
一开始,官府将怀疑对象锁定在曹德纬的邻居——留守妇女“孔高氏”。
事情说来诡异。
八天前(七月十六日傍晚),邻居孔高氏来到曹家,声称“丈夫外出跑生意,赶巧是七月十五中元节,害怕阿飘,晚上不敢一个人住,想到曹家借住几晚”。
曹德纬一家没多想,街里街坊的客气啥。于是,同意了孔高氏的请求。
可孔高氏不是省油的灯儿。她有一个“相好”的单身青年,叫苏援基。
人常言,妻不如妾,妾不如偷。这事搁男人女人都适用。
丈夫难得不在家。孔高氏和苏援基逮着这个机会,往死里“为爱发电”。
要不说,这俩人实在太烂了,“会战”地点选择在了曹家。
事情“无巧不成书”。七月二十四夜里,孔高氏和苏援基“为爱发电”后,曹三姐上吊死了。
根据办案习惯,官府肯定得从孔高氏查起。
当官府叫来孔高氏过堂。还没上“手段”,孔高氏立马指正说,晚上看到苏援基出入过曹家。
而站在县衙大门外“吃瓜”看热闹的曹家表嫂李氏,则来了一句:这丫头不三不四,不是一天两天了。
官府大喜,将苏援基带来过堂。
对苏援基的审讯,同样进展得非常顺利。这厮当时就“承认”了跟曹三姐有一腿,“承认”七月二十四晚上,俩人确实“发电”了。“发完电”后,他就翻墙跑了,至于曹三姐为什么轻生,他也不理解。
官府一看,人证闭环了,结案呗。
朱笔一批,事实清楚,“和奸”结案。
曹德纬听到这份断案结果,瞬间炸了。——我闺女一清二白,怎么会跟男人有染?
这里解释一下,“和奸”是男女双方在你情我愿前提下发生了关系,搁现在等于未婚情侣开了个房。
可在注重女子贞节的古代,对一个家族而言,简直是奇耻大辱,比门口泼粪还恶心人。
官府如此破案,不光曹德纬无法接受,站在门外吃瓜的群众都绷不住了。
——破官府断的什么破案,谁刚私情完,转头去上吊呀,太扯淡了。
结案后,曹德纬能做的就是上街闹。敲锣打鼓在街头喊了一阵冤,官府根本没搭理他。
这时,有人给他出主意。继续在宁海耗下去没意义,干脆去省城找按察使司反映。
曹德纬带着盘缠和诉状跑去了济南。
当时,主政山东按察使司的是张五纬,这位大人实在难评。
人品倒是没啥毛病,从不扰民,但也不办事。能过就过,得过且过,坊间名声也是相当差。
张五纬倒是受理了,调来案卷一看,都结案了,你还告个毛线。
面对曹德纬“不依不挠”的苦苦哀求,张大人火了。要以“越状”为由办他。因为宁海州与省城还隔着一个登州府。
清朝对“越状”是有严格要求的。
◎凡军民词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称诉者,笞五十。
曹德纬豁出去了。说,老爷如果能收下此案,就是打小的500大板,小的也受了。如果老爷也不受理,小人豁出性命,也要去京师告御状。
一听要告御状,登州府最慌了。
他们想到的措施是——先把人给稳住。
怎么稳?
荒唐的一幕发生了。
登州府让宁海县衙给曹家送去了一块牌匾。上面刻着金光闪闪的四个大字——忠孝传家。
当牌匾送到曹家时,差点没把整个宁海人给笑死。
前脚刚给人家闺女扣上“偷人”的帽子,后脚给人颁发了“文明之家”荣誉称号。
登州这么做,实际上是想让曹德纬别往上找了,认了吧。
看到牌匾,曹德纬更绝望了。看来问题在地方是解决不了,唯一的希望,只有告御状了。
曹德纬心一横,腿着走了两个月,终于走进了位于正阳门的都察院大院。
有句话说,上头都是好经,全让下边的歪和尚给念坏了。
都察院对这事相当重视。接到御状后,很快呈到了嘉庆皇帝面前。
别看清朝皇帝是外来的,但整体素养丝毫不输中原皇帝。看到御状后,差一点把嘉庆给气炸了。
当场破口大骂登州府,大清的脸都让它给丢净了。
嘉庆强压着火气,指出了一个矛盾点——既然曹三姐贞节有亏,其父曹德纬是“诬告户”,你们登州府干嘛还给人颁发“文明之家”的牌匾。
着,登州府马上给朕一个合理解释。
登州府解释个毛线,只能伸着脖子,等着弹脑瓜了。
既然解释不了,案子便被“提级”办理,由礼部右侍郎李鸿宾主办,户部尚书景安、副都御史帅承瀛协办。
到这一步,事闹大了,变成了一桩御案。
自古朝廷想办的事儿,没有办不成的,何况一桩小案。三位钦差大佬到位后,案子很快水落石出。
孔高氏跟苏援基确实有一腿,俩人在曹家“为爱发电”了几回,苏援基猪油蒙心,垂涎上了曹三姐的姿色,买通了孔高氏给自己把风。在七月二十四晚上,把曹三姐给糟蹋了。曹三姐一时想不开,选择了上吊。
事后,苏援基又花钱收买了曹家表嫂李氏,故意当众污蔑曹三姐生活不检点。
到这,可能有朋友要问:苏援基玷污了曹三姐是事实,他为何还要多此一举找孔高氏和李氏给作伪证呢?
这里涉及大清律例的一个漏洞。
◎和奸者,杖八十;有夫而和奸者,杖九十。强奸者,绞。
如果定性为“和奸”,双方你情我愿,顶多挨八十大板。但要是后者“强行发电”,直接绞死。
最终,苏援基被判绞死;孔高氏、李氏作伪证,判流放。官府部门也受到严厉惩罚,山东道、登州、宁海州三级部门,负责这起案件的人员,无一逃脱。
往往案子不是单一的案子。
更荒诞的是,“曹三姐案”牵扯出案中案,山东按察使司兼代理布政使的张五纬被人揭发家中私藏鸦片。
原来,这厮还是一杆老烟枪。
这一下,嘉庆更火了。
本朝自雍正时期,明令禁止官吏禁吸鸦片。违令者,革职充军。
张五纬两罪并罚,功名身份一革到底,发配戍边。
当然,这桩案子最搞笑的地方是,登州府不把心思用在办案上,而颁发给当事人的“忠孝之家”牌匾。
讽刺,莫过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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