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业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7号建议的答复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森林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林业局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林草湿沙,齐抓建管治效,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不断加强,成效明显。特别是在依法查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落实林木采伐管理责任、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等方面,针对省情林情,出台相关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森林资源管护力度不断加大,有力维护了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促进了森林永续利用。
一、落实林木采伐管理责任
规范林木采伐管理。按照保护优先、持续利用,分区施策、分类管理,责权利相统一,总量控制、分项管理原则,印发了《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林木采伐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明确要不断加强天然林保护,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禁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从制度上对林木采伐进行了规范。
压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全面落实林长制,压紧压实森林资源管控目标责任。省委书记、省长分别担任省第一总林长和总林长,落实党政同责,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初步形成了各级林长和护林员为主体的巡林护林管护机制,充分发挥“林长+公安局长”、“林长+检察长”、“林长+法院院长”机制“指挥棒”作用,畅通联防联控、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部门协作渠道,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
加强森林资源日常监管。印发了《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全面强化森林资源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的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规范护林员选聘程序,明确职责任务,积极开展相关技能培训,并实施护林员网格化管理,把森林资源综合巡护监测任务落实到护林员,做到山有人巡、事有人管、责有人担。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完善和建立省、市、县三级核查抽查制度,落实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林木采伐、林地占用、涉林违法案件查处整改等全过程监管责任。省、市林业主管部门依据“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推进林木采伐改革。持续推动林木采伐“放管服效”改革,为方便林农对人工商品林的采伐需求,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全省推广使用林木采伐手机APP,指导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乡镇政府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积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放活人工商品林经营权,给予林农更大自主权,增加林农收入。目前,省林业局正在方城县、鲁山县、确山县开展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试点工作。
二、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
我省历来重视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2021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履职和乡镇(街道)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提升基层保障能力”,为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提供政策保障。《河南省“十四五”林业保护发展规划》明确“要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管护用房等建设”,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2022年,河南省林长办公室印发《开展林长制基层建设行动方案》,在全省开展林长制基层建设行动,加强乡镇林长制工作力量配备,推进乡镇林长办与乡镇林业工作站一体化建设。2021—2023年,全省承担中央财政资金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61个,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入2000万元;特别是2024年,省林业局进一步加大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申报力度,共申报51个标准化林业工作站项目,涉及郑州市、信阳市等11个省辖市、21个县,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177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基层林业站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基层林业站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022年以来,按照中央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我省对乡镇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改革,以省委文件印发了《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豫办〔2022〕20号),对乡镇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运行机制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在机构设置方面,按照经济、人口规模区分大、中、小三种类别,统一规范机构数量和名称,大规模乡镇设置12个机构、中等规模乡镇设置11个机构、较小规模乡镇设置10个机构,其中林业管理相关职责由乡村建设办公室承担。关于乡镇设立林业工作站问题,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建议仍实行综合设置,相关职责由乡村建设办公室承担,各地可采取增加人员力量等方式加强林业管理工作。
三、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加大建章立制工作。近年来,省林业局努力打造森林资源闭环管理机制,印发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通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标准等有关文件。2021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河南省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实施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挂牌督办制度,对盗伐滥伐、违法占用林地频发,破坏森林资源严重的县(市、区),实施现地督导、公开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督促问题整改,对挂牌督办问题推诿、办理不力或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依纪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开展系列专项行动。持续组织开展年度森林督查、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森林督查案件清零、矿山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问题专项整治、林草资源违法问题查处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等,始终保持打击破坏林草资源的高压态势。同时,不断加强基层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各地通过整合森林资源、木材检查、植物检疫等执法力量,成立森林资源综合执法队伍。
多措并举严厉打击。2020年以来,我省坚持以林长制为抓手,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持续发力查处整改破坏森林资源突出问题,把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发生、查处、整改等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体系,实行常态化预警自查,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定期下发林地变化图斑问题线索,督促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扎实做好破坏林草资源问题线索核查,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的“早发现、早查处、早解决”。2021-2024年我省违法案件查处整改率均达到95%以上,全省年度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面积、违法违规采伐(毁坏)林木蓄积量、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数量呈逐年大幅下降趋势,初步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的“严起来”态势。
您提出的加强森林保护管理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建设性,我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森林资源管护措施,把建议运用到具体工作中,精准施策,努力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一)在补短板强基础上下功夫。目前我省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还存在短板和问题,突出表现在部分地区和部门对基层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建设管理和森林资源保护重要性认识不足,基层管护体系不健全,人员队伍不稳定等。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认识,统筹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抓好基层林业工作站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在提升科学管护水平上下功夫。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监测手段,加强全省森林资源监测,实现对全省林木消长和林地变化等森林资源变化情况的动态监测,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对盗伐滥伐、占用林地草地问题频发,未依法依规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长期隐瞒不报、报而不查、久查不决、区域内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严重的县(市、区),实施现地督导、公开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督促问题整改。
(三)在扩大宣传上下功夫。利用接地气的宣传模式,多渠道挖掘更多爱林护林典型人物故事并广泛宣传,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通过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不断提高群众森林资源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全社会共享局面,保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建设美丽河南。
以上是我们对您建议的答复,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诚挚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给予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
2025年5月1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
联系人:
邮政编码:450003
建议正文:
关于加强我省森林保护的建议
“十三五”以来,全省林业系统认真实施《河南省“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全省累计完成造林1338万亩,超出规划期任务33%。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累计完成森林抚育任务2326万亩,超出规划目标任务16.6%,年均森林抚育面积达460万亩以上。全省完成沙化、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146.5万亩,沙化、石漠化地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省新增国家森林城市7个、省级森林城市27个,全国绿化模范城市3个、全国绿化模范县16个。全省以各种尽责形式义务植树折合株数10亿多株,参与人数2.5亿人次,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全省共调查建档古树名木3.02万株;古树群615处,株数50.16万株。按照《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到2027年,全省完成造林面积225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0%,森林蓄积量达到2.59亿立方米,森林植被碳储量达到1.4亿吨
虽然取得了以上成绩,但仍然要看清楚存在的问题,我省大部分地区森林乱砍滥伐现象依然严重,很多市、县政府为了发展的需要,市县林业部门放宽木材收购点的审批条件,过多的审批了木材收购点的个数,导致丘陵、山区森林乱伐现象严重,已调查,某农村一个村日乱砍滥伐木材40小车,村民对政府不管不问意见很大,这样对森林资源过度的砍伐,严重影响我省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建议:
一、对于每个采伐的森林区域落实责任管理,对各项采伐措施切实地进行落实。对采伐的经济组织成员或个人的相关责任进行明确,设定采伐标准。
二、各县、乡要成立专门的森林管护机构,对违规采伐者实行严重的经济罚款。
三、对于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要进行严厉快速的查处,对犯罪分子进行严厉的惩罚。
来源:河南省林业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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