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嘉州公证处是乐山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具备办理国内、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业务资质,作为四川省标准化公证处,嘉州公证处在规模实力、管理规范、队伍素质与服务品质等方面,在全市一直保持领先地位,在全省同行业中也长期处于前列。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对外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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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岗位: 公证员助理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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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全日制法律类本科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

3.熟悉使用办公系统软件,有良好的写作和沟通能力。

4.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强。

(二)优先条件

1.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有公证处、法院、检察院、律所等法律实务经历者;

3.有期刊论文发表;

4.愿意在乐山市市区长期工作;

5.其他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三)岗位职责:协助公证员办理各类公证,接待当事人,完成调查取证、现场办证等其他公证辅助工作;完成公证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职业成长规划:根据个人综合能力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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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本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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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2个月,收入为2200--2500元/月。

(二)入职转正:试用期满且表现合格者,将正式录用,享受正式员工对应岗位薪酬待遇。月收入3000元-5000元,薪酬待遇根据所在岗位和个人工作能力综合确定。

(三)福利待遇参照本处有关规定执行。在工作时间,单位职工食堂可提供一日三餐工作餐。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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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报名、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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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1.报名:请认真填写附后的《报名表》并附近期彩色证件照,请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格材料(①个人简历1份;②身份证扫描件;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书扫描件)请将上述所需报名资料压缩打包投递至邮箱:lsgzc@163.com;邮件命明:姓名+应聘岗位。

2.初审合格者将电话通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通知。

3.经考察合格后择优录取,按照劳务派遣制签订合同。

4.咨询电话:冉老师 2426166

5、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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