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在晋安区新店镇,听一位福州大爷说,他说他们乡里人不少,会把逝者的骨灰放在连江县某个小区里存放。
因为连江一些乡下的房子价格便宜,要是整个家族的人都把骨灰存放在那里,比买公墓划算得多。
但实际上,在居民楼里安放骨灰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38条明确规定:"禁止将居民住宅专门用于存放骨灰"。
不过普通居民在自己房屋内临时安放亲人骨灰是被允许的。
这种现象在上海更为严重,因为上海的公墓价格更贵,动辄几十万,普通人家难以承受。而福州的公墓价格相对没那么贵,一般几万就够了。
如今这社会也不知发展成什么样了,"活着住不起房,死了也死不起”。埋个公墓要几万块钱,而且公墓一般过段时间还得续费,签的合同通常是十年期,到期后还得另外续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