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当前正值我市春季森林防火关键阶段,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坚决守住森林防火安全底线,现通报4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希望广大市民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坚决杜绝违规用火行为
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12月2日,陆某某在横州市石塘镇三联村委何岱村"榃鸡岭"炼山时,未确认火源完全熄灭即离开现场,次日余火复燃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一百多亩。
案例二
2025年4月1日,李某某在横州市六景镇竹标村委深窝村"六润岭"拜祭祖先时,燃放鞭炮后未彻底清理余火,引发森林火灾蔓延至"河污岭"等山岭,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20.05公顷(3300.75亩)。
案例三
2025年3月23日,方某某在横州市马岭镇飞马村委"广岭山"炼山时,因灰炭复燃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4.7638公顷(71.457亩)。2025年9月25日,方某某因犯失火罪,被横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案例四
2024年12月18日,禤某明、禤某深等人在横州市横州镇宋村村委禤村"双角岭"葬祖坟时,燃放鞭炮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8.73公顷(280.95亩)。2025年5月20日,禤某积因犯失火罪,被横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春季历来是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期
清明将至
民俗祭祀、春耕生产、进山踏青等
人为活动频繁
野外火源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
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
如何防范森林草原火灾?
一定做到“7个严禁”“6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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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镇龙森林派出所
审核:韦毅
责编:刘汝宁 编辑:吕映 校对:何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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