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知道我养了条独一无二的银毛边牧。
从她小时起,我便倾注所有心血。
上千的衣服,上万的狗窝和每天亲手准备的营养狗饭。
她也很聪明。
听到别人夸她会高傲地仰起头,上厕所会自己冲水,甚至夏天还会自己开空调。
就是对我太高冷了。
平时想要摸一下,她都会很不情愿地躲开。
更别说教她握手之类的指令。
我一直以为这是边牧太聪明的表现,没有放在心上。
直到一天做狗饭时,我突然听到她的心声:
“张谦哥哥说了,只要在她身边待够100天,我就能跟她换命!”
“还差一天我就能成功了,看我到时候怎么折磨这个贱女人!”
张谦?
那不正是把这条狗送给我的未婚夫吗?
想到这里。
我果断打电话给繁育基地:
“我现在觉得多生几条小狗也挺好的,现在就把狗带过去吧。”
还想换命?
配种去吧你!
1.
“凭什么?”
我手一抖。
“她也配?”
是个年轻女人的声音。
怀疑自己最近压力大,我揉揉太阳穴。
“还不赶紧做饭,我都?ü?快饿死了。”
可声音再次响起。
“慢死了,果然是个废物,连饭都做不好。”
我僵在原地。
这不是幻听。
转头看向客厅。
一条毛发银白的边牧正慵懒地趴在定制狗窝里。
“难道我听错了?”,这么想,耳边再次传来咒骂。
“看什么看!贱人。”
边牧像是察觉到什么,抬头警惕地看向我。
“凭什么我被车撞进医院,你却锦衣玉食!”
“张谦哥哥说了,只要在她身边呆够100天,我就能跟她换命!”
“还差一天我就能成功了!”
“等明天一过,你这个抢我哥哥的贱货就会永远变成狗了!”
那声音充满恶意的快感。
“到时候,我也要让你尝尝当狗的滋味。不!你得做最下贱的狗,我要让你吃馊饭,睡臭水沟,然后……再把你送到狗肉馆去!”
一股寒意直冲我的天灵盖。
张谦?
那不是我的未婚夫吗?
我撑着灶台。
锅中传来焦糊的味道。
“汪!汪汪!”
边牧瞬间弹起,开始狂吠:
“糊了!饭糊了!蠢货!怎么连这点事都做不好!要是让我吃到一口糊的,我就咬烂你的手!”
不是错觉。
我真的听到了这条狗的心声。
“哐当!”
我猛地冲上前,关上厨房的门。
林清,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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